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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高县林业局竹种苗(第二次)的公告
[日期:2011-01-2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高采竞[2010]47号(第二次)

  招标类型:  苗木招标

  地 区: 四川

  工程名称:  四川高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关于竞争性谈判采购高县林业局种苗(第二次)的公告

  招标单位:  高县林业局

  代理单位: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竞争性谈判货物、型号及数量、包装:

  1、竞争性谈判货物:竹种苗。

  2、苗规格:小母竹直径2cm-4cm,竹苗干长60cm(带3个节),根系较为完整。

  3、数量:约222500株。

  4、包装规格:梱装,每梱30株。

  四川竞争性谈判采购高县林业局竹种苗公告

  报名条件:  二、其它要求:

  1、种苗生产区在高县境内。(说明:根据四川省林业厅2010年制定的《四川省造林绿化工程种苗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林木的生物学特性,规定供应商苗木生产区域、海拔高度等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结合我县林业生产实际,为确保造林成效,本次采购竹种苗的竹种生产区在高县境内。 )

  2、竞标企业需具有生产和经营该批种苗的相关资质,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苗木生产经营企业;

  3、竞标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能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合格苗木,且具有因供苗不当造成农户损失而具备相应的赔偿能力;

  4、竞标企业所生产经营的苗木在推广区域无苗木纠纷事件发生并使用的苗木效果好具备直接供苗木到户的能力。

  4、签订合同时间、交货时间和地点。

  ①、签订合同时间:自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

  ②、交货时间:2011年3月20日前。

  ③、交货地点:林业局指定行政村。

  ④、交货要求:

  A、中标企业按照林业局规定的时间负责供应合格苗木到农户并完善发放到农户清册,在2011年3月20日前将苗木运到指定行政村(到乡镇情况详见附表竹种苗到乡镇情况表,具体到村情况在签订合同时林业部门提供),并在该时段内当日起苗、当日或次日将苗木发放到户,确保苗木鲜活、不萎蔫。

  B、实行苗木质量监督检查。竞标人在签定合同后,采购人监督竞标人生产苗木现场抽取所供本批次苗木样品,由企业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测,检测结果符合招标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采购人通知竞标人供货。竞标人所供苗木运至采购人县内指定乡镇或村后,由县林业部门指派专人对苗木进行验收(包装、规格、数量、苗木质量),苗木需具备“两证、一签”(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苗木标签)。

  5、付款方式:中标企业提供“两证、一签”(苗木合格证、苗木检疫证、苗木标签)、发放到户清册、销售发票原件由县林业局验收,验收合格后凭《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由高县财政局支付。

  6、评标专家劳务费2000元,由中标企业承担,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采购人高县林业局。

  报名期限:  2011-1-24|2011-1-27

  联 系 人:  李杰

  联系电话:  0831-558200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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