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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日期:2011-01-25]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十一、加快改革攻坚步伐

  围绕经济社会转型,着力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强化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再创浙江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构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深入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坚持面上改革与重点领域突破相结合,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谋划长远发展相结合,试点先行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专栏13“富民惠民”十大工程

  就业帮扶工程。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帮助150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助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00万人。

  全民社保工程。健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新增650万人,城镇职工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人数320万人,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住房保障工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住房改造力度,新增解决40万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通过限价商品房等解决18万户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完成150万户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稳步提高享受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

  社会福利工程。养老服务机构基本实现街道(乡镇)全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实现社区和中心村全覆盖,机构养老服务人数达到老年人总数的3%以上,残疾人、未成年人等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教育公平工程。逐年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缩小城乡差距,每个乡镇建成一所达标中心幼儿园,加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85%以上的中小学达到建设标准,实现特殊教育学校全面覆盖。

  全民健康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着力培育具有一定规模、服务水平和辐射能力的20个县级医院、200个中心镇卫生院、4000个中心村卫生室,构建“20分钟医疗服务圈”。每千城乡居民拥有1名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90%以上的城乡居民拥有标准化的电子健康档案。

  文体普及工程。着力改善农村文体设施,力争实现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一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建设小康体育村15000个。推进文化低保工程,确保有线(数字)电视通达地区城乡低保家庭免费收看有线(数字)电视。

  社区服务工程。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拥有1个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小城镇和农村普遍实行社区化管理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着力培育发展社区养老、卫生、家政、教育培训、助残、健身等社会服务产业。

  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城乡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城市大气、噪声和水污染治理达标,完成100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农村安全饮用水覆盖率达到95%,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8%,逐年提高城乡生活垃圾、污水集中处理率。

  公共安全工程。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提高自然灾害综合减灾能力。强化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完善县(市、区)、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高抽验覆盖面。围绕“测、报、防、抗、救、援”等6个重要环节,加强城乡应急防范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保持零增长。

  专栏14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内容

  主题主要内容

  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县乡两级政法委(综治办)和基层政法单位(派出所、法庭、检察室、司法所)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政法系统共享的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健全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案件终结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政法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基层综治管理信息平台,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有效运行提供信息支撑。

  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建立“平安浙江”评查考核体系,完善平安市、县(市、区)表彰奖励制度,建立健全系统平安创建责任制,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设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政法、综治、信访等部门(组织)的资源和力量,建立完善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综治工作中心,推动综治工作力量向村、社区、规模企业延伸,形成综合治理网络。

  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着力抓好专业队伍建设,大力推广平安志愿者行动,探索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发挥保安公司、中介服务机构等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

  “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定期排查、下访接访等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工作机制,完善“诉调对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等制度,提高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效能。推广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工作体系、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确定评估项目,规范组织实施。建立风险评估专家库,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群体性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排查和预警机制,健全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挥机制,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开展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实行挂牌整治,把排查整治与建设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应用领域和范围发挥视频监控手段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的作用,调整完善公安勤务和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社会治安动态防控网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完善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模式。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帮助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生活。

  “两新组织”管理服务模式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扎实推进“综治进民企”工作,维护企业安全稳定和职工合法权益。培育发展新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作用。

  虚拟社会管理机制积极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

  (紧接第五版)联动推进海洋经济、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循环经济发展等国家试点,扎实做好中国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国家试点、湖州和丽水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工作。继续深化省直部门、市县(市、区)多层次多主题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分年期出让和租赁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奖惩机制,探索建立闲置土地和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有偿使用试点,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林权流转机制。开展水权制度改革试点,探索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交易制度,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和分类水价制度。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省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交易。深化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制度改革。

  加快金融创新发展。进一步推进金融强省建设,加快打造“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和“民间财富管理中心”。加快建设金融集聚区和金融特色城市,把杭州打造成为金融综合实力突出的长三角南翼最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把宁波打造成为对接上海、服务海洋经济的重要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把温州、台州打造成为连接长三角与海西两大经济区、服务民营经济的重要区域性专业金融中心。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中小企业和“三农”服务的改革试点,做大做强地方性金融机构,支持城市商业银行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和跨区域发展,加速培育“浙商”系列总部金融机构。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并购重组基金,培育支持创新创业的股权投资机构。继续打造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浙江板块”,健全地方产权交易市场,引导支持优质行业龙头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扩大各类质押抵押贷款,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推动债券融资,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发展中小企业保险、涉农保险、责任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区域特色险种,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

  推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加快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打破行业垄断和各种隐性壁垒,拓宽民营经济发展领域。加强和改进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优化企业治理结构,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并购重组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形成一批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扶持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

  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国有经济优化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推进有条件的企业整体上市或主业资产上市,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大。继续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逐步形成现代治理格局。支持国有、民营企业跨所有制重组,鼓励有条件的民营资本参与国有大型企业和垄断企业改革。鼓励省内国企与央企、外企、民企等开展多个层面的战略合作。鼓励国有企业采取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资合作、战略协作等方式进行跨区域和跨所有制发展。加强新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服务。

  优化市场环境。完善政策法规,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健全信用环境,扩大企业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征集范围,健全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信用水平。加快建设个人联合征信数据平台,实现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全面关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规范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培育独立公正信用服务机构。

  (二)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深化城乡体制改革。推进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农村产权制度、城乡户籍制度、农村社会管理制度等配套改革。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促进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积极推进宅基地空间置换,鼓励引导农民到中心镇及县城周边中心村建房落户。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着力解决农民工社保、住房和子女就学等问题,重点关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促进农民工安居乐业。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关系,切实保障农民工平等就业、劳动报酬、社会保障、职业安全等基本权益。

  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强化公益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推进管理体制、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

  完善社会组织协同管理机制。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其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完善培育扶持的政策措施,推动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发展壮大,提高其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能力。适当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建立社会组织财政资助奖励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

  改革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扩大政府择优购买公共服务的规模,逐步形成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探索公共服务项目经营权转让机制和民间投资公共服务的财政资助机制。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完善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公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机制。

  提升城乡社区自治水平。切实加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阵地建设,形成以社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村(居)民自治为基础、群众广泛参与、各类社区组织互动合作的城乡社区民主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工作,加强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深化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有效拓宽城乡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渠道。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层级管理,全面推进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增强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探索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扩权强县向两头延伸,加强市一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和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能,推进强镇扩权改革。探索跨行政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改进机关作风,建立健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长效机制。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强税收征管,促进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转移支付比重。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公务消费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

  十二、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实施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优化对外贸易结构,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国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优化进出口结构。以自有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营销为重点,引导企业着力提高传统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推进提升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打造区域品牌。加大对出口品牌企业的支持力度,力争使我省自主品牌产品和机电、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比重分别达到25%和50%以上。积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逐步提高服务贸易在我省对外贸易中的比重。推进“大通关”建设,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通关环境。积极拓展进出口渠道,引导企业重点引进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和元器件、重点能源资源和原材料,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在深耕和巩固欧美日等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努力扩大东盟、中东、东欧、南美等新兴市场出口。做精做强做大各类贸易平台,新设一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推广国际电子商务、海外分拨等新型贸易方式。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国际性展会,加快搭建国际市场信息平台,大力开拓国际中高端市场。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层次、高效快捷的国际贸易摩擦预警防范和应对机制,健全反补贴应对工作机制。

  推进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利用义乌市场独特优势,加快建立与小商品国际贸易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服务平台和贸易方式。深化国际贸易便利化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创新提升专业市场,促进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体制的有机衔接。创新国际贸易发展新平台和产业联动发展机制,提升义乌市场与区域发展联动的水平和层次。

  (二)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和空间布局。引导和鼓励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限制高污染、低水平和产能过剩项目。重点加大对发达国家和世界五百强的引资力度,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浙中、浙西南等地区。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省级开发区(园区)对开放型经济的支撑促进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创新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省内企业的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充分利用境外资本市场。不断完善招商选资方法,提高招商选资实效。充分发挥浙江侨乡优势,进一步重视引进华侨资金。着力营造便利外商投资的良好环境,完善各级外商投资服务功能。

  (三)加快“走出去”步伐

  引导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营销网络、生产基地和经贸合作区,推动海外浙江贸易中心建设,积极引导浙江企业入园投资,打造一批浙江优势产业在境外集聚发展的平台。引导组织企业在境外建立资源基地,缓解我省资源要素的约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兼并和收购研发机构,设立国际科技园和孵化器。鼓励优势企业收购境外先进技术和知名品牌企业,培育一批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深化境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企业境外投融资风险防范的指导。

  加快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培育一批适应国际通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和支持工程企业与成套设备制造企业、设计研究院构建战略联盟,优先推动一批PMC(管理总承包)、BOT(建设—营运—转让)、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增强工程带动成套设备与装备出口的能力。

  扩大与港澳台的合作交流。贯彻实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大力推进浙台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港澳·浙江周”活动。大力发展浙港澳台服务贸易,共同培养服务业管理人才和贸易专业人才。加强证券期货市场与港澳台资本市场的互动,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加快建设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强旅游和文化合作,扩大对台直接“三通”和直接贸易。积极吸引港澳台企业落户浙江,引导省内各类资本与港澳台资本相结合。

  (四)加强区域合作与交流

  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贯彻实施国务院长三角指导意见和区域规划,加强区域分工合作,共同构建亚太地区重要门户、全球重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和一体化发展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设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示范区、改革创新的引领区、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国际化发展的先导区。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体系、统一开放市场体系和方便高效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防,优化区域发展环境。进一步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深化开展重点专题组合作。

  加强与周边地区、中西部和东北等地区互动发展。推动温州、衢州、丽水等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联合闽赣统筹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合作对接、构建统一市场,推动要素无障碍流动。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产业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共同加强新安江流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支持省际城市加快发展,鼓励与沪苏闽赣皖等交界市县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促进区域共同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国企改革改造,以及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探索“投资换资源”和“煤电联合开发”等多种合作模式,建设一批省外粮食、能源、矿产等战略资源供给基地。关心支持海外省外浙商发展,实施“浙商回归工程”,积极引导省外浙江人回乡兴办高层次产业,促进“浙江经济”与“浙江人经济”融合发展。

  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进一步抓好对口支援西藏那曲、新疆阿克苏(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以及青海海西州工作,继续做好对口帮扶四川、贵州以及重庆三峡库区工作。做好对口支援青川灾后恢复重建后续工作,建立长期帮扶机制。

  为确保“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必须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同时,正确履行政府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建立责任明确、分类指导、高效协调的规划实施机制。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加快规划立法进程,建立完善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为支撑的发展规划体系;制定《纲要》分解落实方案,加强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的衔接,把《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并与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相衔接;按照以规划带项目的原则,先编规划、后定项目、再安排资金,加快编制专项规划,有序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规划监测评估制度,推进规划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主要目标任务实施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机制;强化政策统筹协调,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顺利完成。

  “十二五”规划是坚持科学发展、推进转型发展的重要规划。全省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领导下,用好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再创新优势,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编辑:jo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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