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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日期:2011-01-25]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省委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省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一、加快推动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必须继续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努力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发展背景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自身发展转型的双重考验,全省上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扎实推进“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有效贯彻落实“标本兼治、保稳促调”的工作方针,砥砺奋进,共克时艰,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初步统计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达到271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51800元,地方财政收入2608亿元。结构调整积极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建设成效显著,块状特色经济加快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变,服务业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三个千亿”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居全国各省区首位。生态环保取得实效,节能减排完成预定目标,生态省建设扎实推进。体制活力不断增强,创新驱动更趋明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对外开放水平日益提高。全省经济社会逐步转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全面小康实现水平达到90%以上,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向未来,我们正站在转型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

  “十一五”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一是坚持标本兼治、保稳促调,在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着力推动城乡、区域、陆海和经济社会统筹发展,促进经济发展、人口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三是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企业和民众在富民强省中的基础性和主体性作用;四是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带动,推动全民创业和全面创新,进一步提升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未来五年,我省经济发展进入加速转型期,社会建设进入整体推进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突破期,总体上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

  从国际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孕育新突破,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世界经济增速减缓,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的竞争更加激烈,气候变化以及能源资源安全、粮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抬头,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从国内看,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速推进,工业化、城市化深入发展,市场需求潜力进一步释放,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为我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同时,国家批准实施一系列区域发展规划,兄弟省份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区域竞争更加激烈,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面临更大压力。从省内看,经济社会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如果我们举措得当、转型到位,完全有条件实现人均生产总值从7000美元向10000美元的跨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过多依赖低端产业、过多依赖低成本劳动力和过多依赖资源环境消耗的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不强,要素制约加剧,服务业比重提高不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基础依然比较薄弱,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转型升级的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富民强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努力开创具有浙江特点的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全面实施“八八战略”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社会和谐为根本目的,着力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加强自主创新,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科学发展走在前列,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为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按照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基本要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左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城市化率、研发经费支出比重升幅和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重高于“十一五”实绩,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产业升级实现新突破。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传统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左右。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海洋经济成为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增长点。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现新突破。新型城市化战略深入实施,都市区和城市群建设加快推进,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城、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欠发达地区跟上全省发展步伐,城市化率达到63%左右,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生态省建设深入推进,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二氧化碳和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阶段性目标,继续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土地、水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循环经济形成规模,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可持续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创业创新环境实现新突破。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初具规模,各类开发区(园区)优化发展,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加快提升,政府公信力和行政效率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再添新活力,民主法制更加健全,社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创业创新环境更加优化。

  ——保障改善民生实现新突破。五年新增城镇就业30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8.5%和9%,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得到遏制。公众受教育程度稳步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5年,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城乡居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二、全面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

  坚持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战略,正确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稳定价格总水平的关系,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新局面。

  (一)建立健全扩大内需的体制机制

  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措施。按照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要求,正确处理扩大内需与稳定外需、增加投资与扩大消费关系,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围绕解决制约扩大内需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以扩大消费需求为主要着力点,把扩大消费需求与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扩大社会就业、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内需潜力不断释放、投资消费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

  大力拓展内需市场。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战略机遇,加快建立完善浙江产品营销体系,稳步推进浙江品牌连锁专卖网络、浙商营销网络和名品展销中心建设,不断扩大浙江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深入开拓省内消费市场,鼓励国内外知名零售企业在浙江设立区域总部、采购中心和物流中心,不断完善商贸业态和网点布局,有序推进商贸集聚区建设。加快农村消费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商品市场转型升级,努力建设现代商贸流通强省。

  (二)积极扩大消费需求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关系,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继续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增收工程,健全城乡低收入居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进一步扩大中等收入者群体。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与人均生产总值联动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保障农民生产性收入。

  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创造更多就业创业机会,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居民消费率达到38%。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大社保体系,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加快培育旅游、文化、信息服务、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消费热点,实施以旧换新和工业品下乡,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不断改善消费环境,合理引导消费行为,提倡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保护消费者权益。

  稳定价格总水平。切实做好重点商品生产和供应工作,加强大宗农副产品和能源物资储备,稳定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价格。加快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清理和取消不合理的涉及企业生产与群众生活的收费项目,缓解企业生产成本增支和群众生活费用增加的压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强化价格监管,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进一步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三)促进投资合理增长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发挥投资对扩大内需的重要作用,在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基础上,保持合理的增长速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投资进一步向民生和社会事业、农业农村、科技创新、能源交通、城镇建设、生态环保、资源节约、防灾减灾等领域倾斜。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有效遏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最终需求。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科学确定投资规模、布局和建设时序,做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一揽子计划与“十二五”前期投资项目衔接工作。完善重点建设项目与土地、资金等要素供给的联动机制,强化重点项目实施保障。深化以减少审批部门、事项、环节、时间为主要内容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投资项目联动审批效能,推广应用全省统一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重大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政府投资的咨询决策、执行、监督和责任追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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