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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日期:2010-10-12]  来源:“中国·威海”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环翠区建设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建设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城市绿化养护管理与考核,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养护质量和水平,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我委制定了《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

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巩固市区绿化建设成果,提高绿化养护管理质量和水平,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依据

  山东省《城市绿地养护服务规范》(DB37/T1174-2009)、《城市公园服务规范》(DB37/T1172-2009)、《威海市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威政发〔2008〕28号)。

  二、考核内容   

  主要对威海市区各公园、广场及城市干道绿化养护管理情况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小组

  1.成员组成:考核小组由市园林管理局牵头,组织环翠区、高区、经区、工业新区绿化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社会监督员代表共同组成。

  2.小组职责:考核小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汇总、印发通报。

  四、考核时间及方式

  考核每月组织一次,具体日期由市园林管理局临时通知。考核分为绿化养护管理现场考核(简称“现场考核”)和日常组织管理考核(简称“日常考核”)两部分。

  现场考核主要采取“随机抽查、现场评分”的方式,考核小组从被考核单位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中随机抽取3~5个进行检查(被考核单位负责的绿化养护项目总数达不到抽查个数要求的,其所有项目每次必查),考核小组成员按照《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中1-6项内容,对所抽取的项目现场独立评分。各成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即为该项目的现场考核得分,被考核单位被抽取的所有项目得分的平均值即为该单位当月现场考核得分。

  日常考核由市园林管理局按照《威海市区绿化养护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中7-8项内容,对各有关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单位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得分总和作为被考核单位当月最终得分,市园林管理局将排出名次,以通报的形式发放至各相关单位,作为年终评比、表彰的依据。

  五、相关要求

  各有关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绿化养护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逐步推行绿化养护管理招投标制度,择优选择养护水平高的企业进行绿化养护,以竞争促提高;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体系,督导养护企业规范技术操作,优化养护管理流程,建立完整的养护技术档案;要加强监督考核,组织人员对绿地养护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考核,并要将考核结果与养护经费拨付挂钩,调动养护单位积极性,保证绿化养护效果;要进一步加大绿化养护日常巡查力度,严肃查处占绿、毁绿及其他损坏绿化和绿化设施的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积极应对暴雨、大雪、台风等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降低损失;要定期向市园林管理局上报月度、季度、年度养护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处理市长公开电话、城建热线、行风热线转办的事项,按要求做好与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相关的各项工作,共同提高威海市区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编辑:daodao712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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