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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园之城”的理念建设宜居重庆
[日期:2011-01-06]  来源:重庆日报  作者:霍茂林   发表评论(0)打印



 “公园地产在‘宜居重庆’建设背景下真正迎来了发展机会。”日前,晋愉·绿岛成为2010年宜居重庆·十佳小区大渡口惟一上榜品牌,晋愉集团副总裁陈世剑强调,用“公园之城”的理念来打造公园地产,用“公园之城”的理念来建设宜居重庆,要使城市成为天然大花园、大氧吧,提高居民居住品质。

  陈世剑指出,从“公园之城”理念到宜居重庆建设蓝图实现,需要做好保护、规划、政府引导和行业自律几方面的工作。

  保护方面,政府在设定区域分布的时候,应该按照每个区域的特征,对每个区域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市政公共资源进行保护。比如在开发的过程中,为名人故居、重要的市政公园、天然山水和有序规划的滨江城市公园等形成充分的预留和控规,避免野蛮开发。

  合理规划方面,政府应该在城市的各种功能建设和市政改造中,注意前期的合理规划。比如旧城改造,就应该在规划中留出充足的公共绿地,在项目之间留出带状公园用地;而在新区的开发中,更是要事先形成道路公园或者滨江公园。

  政府引导方面,需要由政府来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使各种资源充分发挥效用。比如通过规划来有效引导城市建设,通过政策来有效调动资源和企业的积极性;政府更多承担政策制定、引导,整合社会资源和提供公共服务为主导的角色,让有形和无形之手因此最大化发挥作用,并通过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来提高资源利用的有效性,从而真正促使宜居重庆的加速。

  行业自律方面,则是在项目开发的过程中,开发商用公园地产的理念来指导、践行,让人文、自然、健康的理念成为企业未来生存的基本条件。当然,在将“公园之城”理念融入到项目的过程中,可以形成不同的公园地产模式,通过不同的开发模式来践行。

  陈世剑透露,分别被大渡口区和江津区评为“宜居重庆经典案例”的晋愉项目,正是因为因地制宜、牺牲建设体量而保护生态的做法得到了官方和市场的肯定。他强调,公园地产是由政府和开发商共同思考城市规划基础上的产物,公园与地产互相增益其长,生活在公园周边的居民得到了更加优越的生活环境,而地产既推动了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又带动了周边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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