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建三所林业高校(多图)-教育动态-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建三所林业高校(多图)
[日期:2010-12-07]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作者:中国绿色时报   发表评论(0)打印



  11月29日,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在北京签署共建协议,支持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3所大学继续保持办学特色,发挥学科优势,更好地服务现代林业建设。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代表双方签署共建协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永利宣读共建协议,教育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林蕙青主持签字仪式。

  贾治邦在签字仪式上指出,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都具有50年以上的办学历史,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培养高级林业人才的主要院校和林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为我国林业改革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自1999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以来,在教育部的直接领导下、在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辛勤努力下,三所院校在师资积累、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林业局、教育部联合共建三所高等林业院校,有利于学校在向多科性大学发展的过程中继续保持和发挥原有的特色与优势,有利于在新的管理体制下继续发挥业务主管部门的作用,有利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推动高等林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现代林业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培养更多更好的高级人才。

  贾治邦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工作,先后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2003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2008年又颁布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2009年召开了新中国成立60年来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今年10月又召开了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百县经验交流会,对林业改革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林业的“四个地位”、“四大使命”和“五大功能”。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形势下,我国林业的地位更加重要、使命更加光荣、任务更加艰巨。新形势、新任务对林业教育事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国家林业局和教育部决定签署共建北京林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协议,就是要发挥共建机制的良好优势,切实做好高等林业院校共建工作,共同推动高等林业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林业建设对高层次林业人才的紧迫需求。希望3所高等林业院校以此为新的契机,切实按照国家对教育和林业工作的总体部署,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社会进步、林业改革发展、生态建设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的需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生态建设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始终把提高质量、培养人才作为核心任务,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水平,努力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的高层次林业人才,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袁贵仁指出,高等林业院校作为我国现代林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在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上承担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希望通过共建,进一步提升林业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推进高校相关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推进我国林业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他要求,共建高校要以此为契机,带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一是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林业事业的实际,更新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学改革,为发展现代林业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二是不断强化办学特色,紧密围绕林业行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学科综合优势,积极主动展开科技难题攻关,为国家林业发展和产业需求提供科技支撑;三是积极探索合作新机制,扩大深层次合作,在构建稳固的产学研合作联盟,联合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推动学生实习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破。

  北京林业大学校长宋维明代表三所共建林业高校发言,东北林业大学校长杨传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孙武学出席签字仪式。

  根据共建协议,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在共建工作中将通力合作,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三所大学进一步加大服务林业建设的力度。引导三所大学继续加强林业特色学科及专业建设,推动实施“林业基层场站大学生”计划,支持在三所大学建立区域林业干部培训基地,根据国家生态建设战略和林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的特色和优势,促进林业科技进步,加速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支持三所大学参与林业重大战略研究及重大项目的决策咨询和顶层设计,为国家和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编辑:daodao712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