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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罚款与文明
[日期:2010-08-05]  来源:天津网-数字报刊   作者:何会文   发表评论(0)打印



  盛夏季节,津城各大开放式公园成为广大群众消暑纳凉的好去处。然而,公园内时常发生的损坏公园花草及设施、设备,破坏公园环境的不良现象却给游人添堵。前不久,记者在长虹公园就发现有多个路标桩被人故意踹倒损毁。据晨练的大爷讲,是一些外地年轻人酗酒发泄所致。

  这种随意损坏公园设施的不文明行为令公众不齿且气愤,而损坏设施的肇事者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则令人无奈。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城市公园以往没有统一处罚规定,公园管理人员执法权力受限,另一方面是有的管理部门或工作人员容易被肇事者求情之声所软化,或面对肇事者无赖之举无计可施。

  在处置城市不文明行为这点上,台湾严厉纠错和处罚的做法或可借鉴。比如,记者在参观台北故宫博物院时看到,明明参观前导游提示大陆游客,有规定故宫内不允许拍照,违者将被请出去或被罚款。而个别大陆游客不以为然,见到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宝玉白菜后马上拿出相机拍照,结果被保安发现,无论这位大陆游客怎么解释、道歉、说好话都没用,被保安坚决请出故宫。再如,凡在有屋顶的公共场所内抽烟都会被重罚的,不论是谁,毫不含糊。这种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做法很有效,令执法者和违法者谁都不敢拿法规当儿戏、以身试法。

  处罚与文明是相辅相成的,光靠善意劝诫,没有严肃的处罚条款,就缺乏威慑力,就不能确保文明行为成为必须遵守的理念。处罚可以促进文明,文明则可以减少处罚。

  令人欣喜的是,日前由市政府法制办提交的《天津市公园条例(案)》顺利通过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审议,将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作为天津首部公园法规,该《条例(草案)》专门对公园免费开放以后的游人行为规范进行规定,公园内禁止乱涂乱画,乱扔果皮纸屑,损毁公园花草树木及设施、设备;倾倒生活废弃物或者堆放杂物;营火、烧烤、宿营;散发宣传品、兜售物品;恐吓、伤害动物;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或者动物进入公园;驾驶机动车辆和自行车进入公园;影响公园园容和游览秩序的其他行为。违者将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给予纠正或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公园条例的出台,标志着今后城市公园管理有法可依,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从此,被明确身份的公园执法者就有权大胆地按公园条例对不文明行为进行严格的纠正或处罚,让肇事者对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付出代价。同时,条例也约束执法者不能感情用事,因怜悯肇事者的悔意或说情而放弃对其追究或处罚。否则,执法者也会因为涉嫌违反法规,怂恿肇事者而遭到有关部门的追责。相信有关管理部门只要严格执行公园条例,必定会整肃故意损坏、破坏公园设施和环境的恶劣现象,提升公众游客的文明举止水平,让每一个开放式公园真正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成果和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的乐园。 何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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