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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国槐换“发型” 该谁来“动刀”
[日期:2010-06-03]  来源:河南商报(郑州)  作者: 高云   发表评论(0)打印




14棵槐树被人“剃了头” 商报记者田仲煜实习生赵卓/摄

  14棵国槐被供电部门剃成“疤瘌头”园林部门不愿意了

  依照谁的条例办事?俩部门各有各的理

  清晨醒来,14株国槐被“剃头”了。

  原本整齐美观的树冠,变得长短不一,煞是难看。

  被“剃头”,是因为它们和高压电线太“亲近”了,不安全。

  给它们“剪发”的,是供电部门。而园林部门不愿意了,要动国槐的“发型”,得先过园林审批这一关。

  该依供电部门的条例还是园林部门的条例办事儿?双方各说各的理。

 

  讲述人:一株国槐

  住址:郑州市经三路(丰产路—红专路之间,路西)

  遭遇

  剃了个“疤瘌头”13岁的国槐变丑了

  我是一株国槐,在这个树坑里已经生活了6年。

  这条路,之所以选派我和我的兄弟们“站岗”,是因为我们长得慢。

  “慢生树种”,正是我们的优势。

  因为头顶有高压线,长太快,会威胁到供电安全。

  别看“腰围”不粗,我们也有13岁了。

  可昨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嘈杂声吵醒了。

  有人在我们头顶“动刀”,给我们剪发了。他们是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说是我们“头发”太长,危及高压线了。可他们的手艺确实不怎么样,我的兄弟们个个都成了“疤瘌头”。有的枝丫被砍断,露出凸凹不平的白茬。有的干脆成了“阴阳头”,一边几乎秃了。

  地面堆积的“碎发”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迷惑。移居这里6年多,我们好不容易枝繁茂,能给路人遮光挡暑了,为什么又要“从头来过”?

  有同样疑惑的不止我们,还有附近市民。一位田女士说,今天看到我们的样子吓了一跳,不知道是谁、为什么给我们“剃了头”。问清情况,她更不解了:给树“剃头”,平时不都是园林部门的事吗?怎么这次供电部门也上阵了?

  再后来,园林部门的人也来了。为了我们的事儿,园林和供电部门开始摆事实、讲道理。且听听他们都怎么说的吧。

  园林部门

  给树“剃头”的活,得由我们做

  接到市民举报,郑州市金水绿化队监察科科长尚涛赶到了现场。

  在辖区内违规毁绿的事儿,他都要出面一探究竟。

  “这不是锯掉,是被砍断的。”他分析,“要再长成原来的样子,至少还得3年到4年。”断面不平整,这是违规乱砍树。

  他向郑州市森林公安分局报案,民警随后赶到。尚涛指责供电部门“违规”修剪行道树。

  按《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规定:电力、通讯线路在现有行道树中穿行,树枝影响线路安全的,由园林绿化部门组织修剪。

  供电、通讯部门应予以配合,并支付修剪费用。

  因工程施工或其他原因需修剪园林绿化植物的,由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修剪,所需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但对方并没有走法定程序申报。

  供电部门

  我们是“依法”行事

  在郑州市供电公司运行队有关负责人看来,给国槐“剃头”,“有法可依”。

  他介绍,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11万伏的高压电线下,树顶距离高压电线的安全距离应该在10米以上。

  “目测就能看出,有些树枝都快接近高压线了,很危险。”他说,“一旦两者低于安全距离,高压线可能放电,影响安全。”他说。

  供电部门“出手”修剪是据电力法规。

  按《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子,电力企业应依法予以修剪或砍伐。”

  “依法,自然是指电力法规,保护电力设施安全,我们有权修剪。”他说。

  行道树的修剪,到底是该由“专业”的园林部门动手,还是供电部门出手。

  双方各说各的理,让人犯了难。目前,此案还在森林公安分局处理中。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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