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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运河风光带景观工程Ⅱ标段施工监理招标
[日期:2011-01-2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2011-JSSW-SY010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江苏运河风光带景观工程Ⅱ标段施工监理

  招标单位: 泗阳县运河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泗阳县桃源路至泗阳船闸。

  (二)工程规模:绿化、亮化、亲水平台、硬铺广场及相关景观。

  (三)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2月。

  二、本次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

  报名条件: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二)拟选派的总监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

  (三)监理组人员组成最低标准:总监1名,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省监或国监),园林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水电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安全监理1名,资料员1名。

  四、申请人于2011年1月26日8:30至1月31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一)单位介绍信;

  (二)法人委托书;

  (三)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四)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五)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七)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近期缴费证明(6个月内);

  (八)投标人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若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以书面形式予以说明(并加盖公章);

  (九)廉政准入通知书[办理步骤:1、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以上(一)~(八)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并由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合格通知》;2、投标申请人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格证书到泗阳县检察院107室开具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投标申请人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及《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廉政准入通知书]。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的或投标企业选派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确定中标人方法: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选择价格合理最低的投标人为承包人。

  八、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在资料移交完毕后付清。

  九、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

  十、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到招标办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报名期限: 2011-1-26|2011-1-31 联 系 人: 史红秋 联系电话: 0527—8525271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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