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铁岭莲花湿地公园青少年基地绿化景观工程的招标工作已按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工程类别:四类
(3)招标范围:整地、栽植、抚育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工程建设地点:铁岭市新城区
(6)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1月29日开工2015年6月30日竣工共计:153天
(7)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兼投兼中。
一标段为: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绿化景观工程
二标段为:青少年拓展前期绿化工程
(8)本次招标不提供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4、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施工企业请于2014年12月17日-2014年12月21日上午9:00时整至下午16:00时整(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
注、开标时请投标人提供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4年12月18日-2014年12月22日上午9:00时整至下午16:00时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6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每标段5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以受理。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22日9:30时整,递交地点为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
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铁岭市新城区金沙江路36号)进行的本招标工程项目开标会。
10、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铁岭湿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24-74997666
招标代理人:铁岭天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24号(龙腾大厦三楼)
邮编:11200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新区支行
银行帐号:0712002619260001416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24-72801992
2014年12月17日
最新评论: |
厦门禹洲集团:世 |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