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快出台湿地保护红线划定相关法规

2014-08-07 10:11:08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

  福建省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对《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位于福州长乐市东北部闽江入海口南侧,面积2100公顷。因为闽江河口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且分布有众多珍稀濒危物种,2007年经福建省政府批准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2013年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为加强闽江河口湿地保护,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在2010年3月批准了《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由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长乐市、马尾区在保护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副主任杨健浩表示。

  资料显示,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内现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54种,《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有19种,特别是有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黑脸琵鹭等极其珍稀濒危鸟类。

  “法规没有实施时,保护湿地的任务真的很重。”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杨渭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夜间常有人偷偷来捕鸟,蹲点侦查捕鸟者也就成了他晚上的活动。

  自从管理办法实施之后,猎捕鸟类或拾捡鸟蛋的行为被禁止了,行为严重的将被罚款,偷猎鸟者没了、擅自开垦养殖者没了。这让视湿地为宝贝的杨渭平很开心,“是法规的实施给闽江河口湿地筑起了一道保护墙”。

  为进一步修复闽江河口湿地生态环境,改善鸟类栖息环境,目前保护区种植红树林、短叶茳芏等植被1000多亩,并综合治理了互花米草60多公顷;通过引导、劝退,湿地核心区的养殖活动已迁移到指定范围,建成1600亩生态养殖场。

  2013年6月央视四套“美丽中国·湿地行”栏目摄制组走进闽江河口湿地;当年7月,中文国际频道《走遍中国》以“神鸟天堂”为题在闽江河口湿地保护区拍摄纪录片;当年10月,该湿地保护区荣获“中国十大魅力湿地”称号。

  “虽然《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从法律上确定了保护区的合法地位,但执法检查中我们也发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说到这,杨健浩有些激动。

  据统计,2002年以来福州市填海造地的面积达到7746公顷,加上旱化沙化、湿地污染等情况,福州湿地面积正在加速萎缩。

  为确保福州市湿地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退化,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福州市政府要加快制定《福州市湿地保护规划(2014-2015)》,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实施严格分类管控的红线制度。

  对此,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诚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若没有法律法规的强有力保障,湿地特别容易沦为开发地。”

  据介绍,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此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也是为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划定湿地保护红线和开展立法工作做准备。届时,将实施严格分类管控的红线制度,重要湿地生态功能区、湿地生态敏感区和湿地生态脆弱区确定为重点管控区域。

  “目前,除国家林业局出台的《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外,福州仅有《福州市闽江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作为执法参照,无法满足湿地保护的要求。”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丘志强表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全区域湿地已迫在眉睫。

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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