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东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宁市东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已经伊市发改[2013]172号文批准立项,招标方案已经伊市发改【2014】066号核准,建设单位为伊宁市林业(园林)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伊宁市220线以东,东梁街以北,东苑家园规划三路以南;
2.2工程建模:建设人文景观,湿地景观,水系维护,恢复湿地及配套附属设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于2014年8月16日开工,2015年10月1日竣工
总工期:412天(日历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报名时间:2014年7月16日10:00时至2014年7月22日18:00时;投标人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4.2资格审查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7月23日10:00至11:00(审查时须带证件原件查验);
4.3资格审查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7室;
4.4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用工信用及无拖欠工资证明》、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及反馈意见,疆外企业须持进疆及进伊备案册,州外企业须持进伊备案册。(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四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4.5不接受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4年7月23日11:00时至2014年7月27日18:00时,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6室。
6.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整,招标文件费为1500元/份。
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报名资料递交地点:
伊宁市解放路243号金融大厦五楼516室。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宁市林业(园林)局
地址:伊宁市邮编:835000
联系人:曹宁联系电话:13309998809
招标代理机构: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何海杨联系电话:18999382558传真:0999-8988883
10.交易中心:
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伊宁市解放路三巷泰隆大厦五楼
联系人:姚继忠联系电话:0999-8229635
伊宁市林业(园林)局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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