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南河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城南河路道路新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浦发改字【 2012 】 354 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 6163.35 万元; ]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 、标段名称:城南河路道路新建工程绿化工程
2 、工程地点:江浦街道,起于立新路。止于中心大道匝道处
3 、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 、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 、结构类型:其他
6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50 万元
8 、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工程(立新路至中心大道匝道处)
10 、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 13000 平方米。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并将以上证书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时提供核查。
3 、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 )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300 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 2013 】 4 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 、本工程按苏建规字【 2013 】 4 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 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 . 冻结和破产状态 ;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 企业的资质类别 .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则,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 符合法律 .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下载标书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 、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合理低价法。
并使用苏建规字[2013]4号所规定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法一或者方法二,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
方法一为: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方法二为: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Q2 取值一般均应≥30%;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七、其他:
1 、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 2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专业以职称证或学历证书为准,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毕业证书);
( 3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
( 4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 2013 年 7 月至 2013 年 12 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 1 )本人身份证原件;
( 2 )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书面原件;
( 3 )提供《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原件。
3 、提供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或《结算凭证》原件(与企业资质相符)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被列为江苏省信用管理示范建筑业企业的单位,按照苏建函建管【 2011 】 696 号文规定执行并将该文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本工程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 、友情提醒:依据关于印发《浦口区建设市场“诚信履约”“清欠维稳”保障金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浦建工发【 2013 】 73 号)的要求,投标人在浦口区参与承发包活动之前,未办理《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需到浦口区建工局(江浦街道珠江路一号)一楼大厅办理《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未取得《浦口区建设市场管理登记表》 不得参与我区承发包活动,相关表格请登录浦口区建筑业网站( www.pkjzy.gov.cn )“相关下载”中下载。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4 年 1 月 21 日到 2014 年 1 月 27 日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
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开发区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市华侨路慈悲社 20号
兴隆路 9 号 4 号楼 9 楼
招标人邮编: 211899 代理机构邮编: 210029
招标人传真: 58538055 代理机构传真: 84733099
招标人联系人:王德鑫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剑峰
招标人联系电话: 5853807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3851739452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2959523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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