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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丹阳安置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3-10-08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湖北省宜都市枝城镇丹阳安置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枝城镇丹阳安置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已由宜都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都发改[2013]62号、都财采计【2013】4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都市枝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都市枝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宜都市枝城镇

  建设规模: 495万元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清单范围内的市政、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标准。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及园林绿化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

  4)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其证书上所载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提供原件)

  5)须提供承担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应提供拟派驻本工程现场的五大员岗位证书(指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各一人)。(提供原件)

  6)法人注册地不在宜都的企业应提供宜都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提供原件)

  7)委托代理人投标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原件)

  8)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30日至2013年10月1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宜都市科技孵化中心二楼)持单位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10月25日上午9时,地点为宜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都市科技孵化中心二楼)开标大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中标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6、发布公告的时间与媒介

  信息开始时间:2013年9月30日

  信息发布媒体:《宜都市综合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 http://ztbb.yidu.gov.cn) 、宜都市综合招投标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都市枝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朱先生 联 系 人:寇志丹

  电 话:13886703898 电 话:13986777706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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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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