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甘肃省华亭县皇甫路、张庄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3-09-06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皇甫路、张庄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3.09.03

  一、华亭县皇甫路、张庄路绿化工程,已经华发改【 2013 】 30 、 31 号文件批准建设。受建设单位华亭县城乡建设办公室委托,该项目工程施工招标由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代理,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的内容

  1. 工程名称:华亭县皇甫路、张庄路绿化工程

  2. 建设地点:华亭县皇甫路、张庄路

  3. 建设规模:皇甫路全长550米,两侧绿化带各宽3.5米,绿化带每隔45米设4.5米宽过道;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栽设树池,树池间隔为5.0米。人行道内间隔5米种植行道树;张庄路全长221.09米,两侧绿化带各宽3.5米,人行道内间隔5米种植行道树。(具体详见施工图)

  4. 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投资25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投资。

  5. 建设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6. 工程质量:合格。

  7.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含所有内容。

  8. 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一个合同段。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满足规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

  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报名单位经资格预审后方可参加投标。

  2. 投标人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法人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资格证明、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简介、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一览表。投标人和拟承包本工程施工的项目部近三年承担施工工程的情况(列表说明),以上材料除注明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恕不退还。须在资格预申请前提交检察院行贿受贿案件告知函(原件)(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

  3. 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9月2日9时00分至2013年9月4日17时00分。

  4. 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报名地点:平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市住建局一楼)

  四、取得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方法

  投标企业在报名的同时,在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单位经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200元 ;招标文件工本费:400元。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1. 地点: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2. 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9月2日-9月6日

  3. 资格预审时间:2013年9月11日

  4.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9月12日-9月16日

  5. 现场踏勘答疑时间:2013年9月26日15时00分

  6.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8日15时00分

  7. 开标时间:2013年10月8日15时00分

  8. 开标地点:平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注意事项: 本公告在《甘肃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站上发布。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填内容,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人:华亭县城乡建设办公室

  联 系 人:韩彩娥    联系电话:13993305167

  招标代理机构: 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830318509

  招 标 人:华亭县城乡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平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咨询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分享到:
编辑:anna
有关  华亭县 皇甫路 绿化工程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