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是生活方式 还是一种身份?

2012-08-24 09:10:00    作者:方柏林     来源:价值中国     浏览次数:

  到美国做农民

  小区有一对老夫妇,酷爱种菜。春天一到,就开始忙着泡种、搭建温室、培养菜苗。他还非常热心,将菜苗分发给其他很多中国家庭,辅导这些家庭种菜。一年四季,老夫妇很多时间用在了种菜上。

  这位老夫妇原本是跟着父辈,早年从国内闯到了韩国,后来又从韩国到了美国,在美国开餐馆,把三个孩子拉扯大,孩子们现在都很有出息,成了医生或者工程师。我常感慨,老夫妇二人,辗转了几个国家,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现在,到了美国,终于可以安安心心来务农了。

  在这里的中国人社区,有很多家庭像这对老夫妇一样,在自家的后院种菜。我自己也是。虽然收成总是不佳,倒也乐在其中。我在网上写到此事,有位读者反馈道:“自家屋后种菜?不是所有中国人都这么干的,要看每个人的背景,如果你不是农家子弟或者小镇长大,不会这么干。”似乎是我给在海外中国人抹黑了,只有来自国内小镇和农村的乡巴佬才会干这种事情。

  这个判断完全错误。至少在我们这个小环境里,种菜的顶级发烧友反倒是一些原本来自城市的中国人,虽然这一点我无从解释。比如我上面说的这对老夫妇,以前从来没干过农活。倒是在美国的环境里,培养出了农民的很多习惯来,比如看天气下种,计算日期等等。

  另外,那位读者的价值取向也大有问题。干一些农活,在美国这里没人觉得不正常,一个菜种得好的人家,还有很多人羡慕。这还不是完全地从事农业,而不过是一种家庭园艺活动,为什么就有这样的读者,立刻敏感起来,觉得这似乎是见不得人的事呢?

  看来,几十年的心理暗示,已经让人对“农民”这个标签,以及任何和农业有关的事情,都避之而恐不及了。

  由此看来,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不仅是一个实体问题,也是概念问题、心理问题、潜意识问题。这也是我在观察中美两国乡村生活后发现的现象。

  美国的“二元”结构

  俄克拉荷马属于美国的农业州之一。我们现在的地方,在国内就应该属于农村,或者说是“城乡结合部”。在路上开车,偶尔还能看到一片牧场,里面有牛或者马。这里离开俄克拉荷马城二十分钟左右,属于俄克拉荷马城的“卧室社区”,也就是说,很多人白天在“城里”上班,但是生活却是在乡下,这也是一种有趣的“二元结构”。

  赤贫的人,反倒是住在城内的多。中产阶级和富人阶层,很多住在环境更优美的郊外。从资源分配上看,由于郊区的富人多,纳税充足,所以我们这里的学区,远远好过“城里”。而在教育界,“都市学区”(Urbanschooldistrict)、“城内学校”(Innercityschools)往往反倒是教学老大难。在环境上,显然也是郊区和乡村更好,空间更为开阔,绿化覆盖率更高,而学校、图书馆、公园这些基础设施,基本上是城市有的,乡村也有。至于生活上的便利,比如用水用电、家用电器、通讯设施等等,城市有的,常被国内游客讽为“鸟不下蛋”之地的偏僻地方也一应俱全。

  由于基础设施大同小异,美国很多地方到底是农村还是城市还是小镇,无法准确判断。很多郊区小镇,如雪城郊区的利物浦,亨廷顿郊区的巴伯斯维尔,都叫“村”(Village),却又是附近经济、教育最为发达的地方,各方面条件远远好过邻近的城市。我现在生活的地方,叫“埃德蒙市”,事实上不过是一个小镇。如上所述,它的教育条件远好过俄克拉荷马城。最好的学区并不在我们这里,而在邻近的一个小村,小村名叫鹿溪。鹿溪村不但找不到村委会所在地,连个邮局、银行都没有。

  而一个人是不是农民,不但无关紧要,也很难判断。前几天,我问一个教授,暑假准备去哪里。他说他暑假不出门,得照顾自家农场。原来这位老师是出门就是教授,回家之后就是农民。另外一位工程系教授,家里有个很大牧场。我们MBA项目的一个老师,家里也有几百公顷农场。

  由于俄克拉荷马幅员辽阔,在当年“圈地”(landrun)运动之中,很多人家积存了不少土地。但是后来的子孙,职业选择比较多元。到后来,就形成了维持一个农场,又从事其他职业的奇特现象。由于土地费用和地产税,外加耕作机械化,一般人没几个钱,还做不成一介农夫。

  这也是美国多年以来,没有强制人为的城乡划分,任其自然发展,而形成的一种比较和谐、比较常态的城乡共存关系。

  如果说俄克拉荷马是一个农业州,这种现象比较极端的话,在笔者曾经生活过的纽约州,也一样是乡村和城市同步发展,并驾齐驱。上州的农业、种植业发达,而到了下州的“大苹果”纽约城,就有了华尔街和时报广场,上州的乡村生活印迹荡然无存。纽约城未曾阴谋去将上州去城市化,而上州的人也未必羡慕纽约城的忙碌和拥挤。换言之,在美国,农民多半是一种职业,乡村生活是多种生活方式的可供选择的对象之一。在这样的多元选择当中,当然也有城市的人对选择农村生活的人颇有微辞,但同样,乡村的人也尽可以对“城市老鼠”加以挖苦。

  美国的乡村和中国的乡村,已经不是一个概念,二者也不具可比性。但正是这种可比性的缺乏发人深省。为什么在美国,住在乡村或是来自乡村,不过是一种职业的、生活方式的选择,而到了中国,来自乡村,就成了一种身份呢?

编辑:l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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