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10C0178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重庆 |
工程名称: | 重庆荣昌县东湖路、荣峰河景观及建筑风貌 |
招标单位: | 荣昌县规划局 |
代理单位: |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荣昌县东湖路.荣峰河景观及建筑风貌设计 (二)项目地址:荣昌县北部新区兴荣大厦 荣昌县规划局总工办15-12号 (三)项目范围:荣昌县东湖路约3.5公里(从阮家庙起到峰高大石桥止); 荣峰河两岸从濑溪河口至成渝铁路立交两岸纵深各50米范围内。 (四)策划和规划期限:具体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二、项目设计内容及要求 (一)设计内容 沿河道.河岸堡坎护坡.园林绿化景观.建筑灯饰小品.环卫.休闲设施及临河城市建筑风貌等的(委托人提供的图纸指定范围内的)绿化(含人行道)和灯饰景观设计,道路重要节点.可利用地块内的建筑.小游园.公建配套设施.建筑小品.同时包括人行道铺装.(已实施的道路人行铺装.绿化.灯饰不考虑)绿化给水.果皮箱定点选型.休闲座椅的定点选型.堡坎.河道栏杆及堡坎绿化灯饰景观设计及道路两侧可开发建设用地内建筑风貌.立面.材质及环境生态等内容。其中东湖路设计方案中应包含对原有建筑的立面改造方案及措施。 (二)设计阶段其要求 能清晰表达东湖路的绿化灯饰及建筑风貌景观设计功能定位及设计理念,充分体现该项目作为城市景观大道(绿化)的特征.风格及各种功能关系;以植物造景为主,体现以人为本.简洁大气.经济适用的原则,建筑风貌设计要体现地域文化特色。 根据设计地段的自然和人文环境特征,提出该地段的色彩基调控制与环境色的组合要求,制定可选用的色彩系列,对建筑的形式.风格.外部材质.屋顶形式等提出设计指引。处理好道路两侧已有建筑外立面(可考虑对建筑外立面的装饰)与景观设计的关系。 三、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 中标方工作时间合计为 70 天。 四、奖励
项目建议书经方案评审委员会评分排序,招标人对前三名中的第二名.第三名给予适当酬金,优先选择得分最高的设计单位作为规划编制签约单位,规划编制签约设计费用总价最高为50万元人民币。提交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议书的二.三名设计单位,分别奖励酬金人民币2万元,方案征集单位在收到设计单位的正式发票后支付酬金,设计单位所获酬金的税金自理,酬金支付时间为收到正式发票后两周内。 五、验收、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日内将履约担保金打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上。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3日内,由招标人不计息全部退还给中标人。 2.验收: 由规划局组织验收; 3.付款方式: 项目启动时支付合同总款的30%,完成规划成果初稿支付合同总款的30%,最终成果验收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款的40%。 六、投标要求
(一)中标单位不允许将该项目另行发包或转包。 (二)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书进行澄清.答疑,不组织踏勘现场。 |
报名条件: |
一、投标人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其它条件 (1)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重庆市园林局颁发的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二、投标文件编制 1.投标人提供的公开招标文件应一式肆份,正副本一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包括以下资料: 2.投标文件的组成 2.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2.2.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 (1)竞标承诺书。 2.3.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所有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8)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简历表; (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正在设计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1)对规划设计成果后期服务的承诺。 2.4技术部分包括的内容 2.4.1根据前述方案征集要求形成的表达主要规划设计理念的图纸及文字说明方案,图纸中至少应有一张总平面规划设计图。项目规划设计既要具有可实施性,符合荣昌县情;又要具有前瞻性,兼顾项目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2.4.2PPT汇报文件重点说明规划设计方案构思,重点说明规划设计方案构思。 2.4.3项目建议书格式要求: (1)技术文件单独装订成册(A3一式四份),文件中不得出现任何提示设计单位名称和人员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2)Powerpoint汇报文件为自动播放格式(一份),其中不得出现任何提示设计单位名称和人员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汇报文件应简明扼要,配有解说配音,汇报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3)东湖路与荣峰河应按两个规划项目内容进行设计和文本装订。 3.其他要求 3.1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理人的,须出具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报价须知
1.报价仅采用人民币综合报价,同一种设计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设计成本.交通.人工.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措施等所有费用。 2.本次公开招标报价各竞标人必须对所提供的设计全部予以报价,不得随意添加.增减项目,不得漏报.错报.涂改,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否则为无效竞标。竞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采购合同:成交价即为合同价。《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由中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合同签订后并送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章。 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取得成交资格后,放弃中标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条件.商务条件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3)有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采用虚假手段骗取成交的。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参加评标。 (1)没按要求封装并密封的; (2)投标函报价必须打印,不能手写,没按要求打印的; (3)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对错误处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如对错误处有修改,修改处无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定标的; (5)投标文件无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及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相关人员的印章的(指有要求的部分); (6)商务部分的证件不齐全的; (7)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印章与验证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不一致的,或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8)开标时投标人出具或应出具的各种证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0)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评委要求解释而投标人又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 (11)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足以及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3)未响应招标文件其他要求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五、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明显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公开招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公开招标小组和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报名期限: | 2010-8-2|2010-8-23 |
联 系 人: | 叶言盛 陈隆春 |
联系电话: | 023-46789813 023-46789725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县迎宾大道兴荣大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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