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2007-04-17 08:00: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浏览次数: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Code for Scenic area Plann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Code for Scenic area Planning

GB 50298-1999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01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9]267

    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九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制定修订计划》(计综合【198930号文附件十)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委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委GB50298-1999,200011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91110

 

详细内容见附件《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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