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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绿地下可试建地下停车库
[日期:2008-06-27]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姚丽萍   发表评论(0)打印



  缓解居民小区停车难,能不能在小区公共绿地下修建停车库?6月27日上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市人大代表李国弟在今年市人代会期间提出的这条书面意见,得到市房地局等部门的答复:本市拟在停车矛盾突出、符合改造条件的个别小区先行试点。

  根据《上海市绿化条例》,新建绿地以及规划绿地区域内可以建设地下设施,市绿化部门对此制定了技术规范。然而,绿化部门认为,老居住小区的绿地一般树大、绿量足,由此带来的生态效益是新建车库顶部的绿化无法比拟的。因此,在这些小区的绿地下修建车库,恐怕难以推行。此外,小区绿地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用减少全体居民的生态空间来满足有车业主的停车需求,不符合大众利益。对此,其他多个部门提出了不同主张。

  市建设交通委答复人大代表,依照2003年实施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位于中心城区的新建小区,汽车停车率应不小于..6辆/户,即每3户家庭须拥有2个车位;但缓解小区停车难应有长远眼光,需要适当提高规划标准。

  市建设交通委说,支持已建成居住小区在公共绿地下建停车库是一项很好的建议,可以探索引导社会资本注入,修建立体停车库。市建设交通委将积极配合房地、规划部门,在制定优惠政策、发放施工许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市房地部门认为,《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明确: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要建车库应先由业主大会表决同意,再经规划、绿化等部门审批后实施。停车库可由政府投资,委托专业企业建造,也可以由社会企业投资,建议由市建设交通委、规划、房地、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在个别小区先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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