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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出台
[日期:2007-08-22]  来源: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作者:JOJO   发表评论(0)打印



    我国的城市建设和环境建设正以前所未有之势高速发展,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已经成为人居环境科学的一部分。目前,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的从业人员所学的专业尚不一致,国家有关风景园林工程的设计文件编制内容和技术规定还未有统一的明文规定。

  为了适应我国城市环境建设的需要,规范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内容,我们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了上海市园林设计院、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及部分设计单位的技术标准成果,从行业现状出发,在广泛征求行业专家学者、设计单位以及部分施工单位意见后,编制本行业技术标准之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技术标准由上海市园林设计院主编,已于2007年6月25日由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颁布,2007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购买方式:

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新乐路45号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021-54043588转8507

联系人:完 颖。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目录

1 总则

2 方案设计

2.1一般规定

2.2设计说明

2.3设计图纸

3 初步设计

3.1一般规定

3.2设计总说明

3.3总图(总平面)

3.4竖向

3.5种植

3.6 园路、地坪和园林小品

3.7结构

3.8给水排水

3.9电气

3.10概算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2总图(总平面图)

4.3竖向

4.4种植

4.5园路、地坪和园林小品

4.6结构

4.7给水排水

4.8电气

4.9预算

本规定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摘自  园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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