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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绿化养护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日期:2009-10-27]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整理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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