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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农田种树”打造绿化带是瞎折腾
[日期:2010-06-01]  来源:资源网  作者:胡艺   发表评论(0)打印



  近日,在江西省湖口县牛湖公路两旁,不时可见被砍掉的大树。据介绍砍掉大树是为了推进该省“一大四小”绿化工程。江西省2008年提出用225亿元进行绿化工程,官员称工程进展快质量好超出预期,但占用农田栽树和砍掉原来树种等做法引发质疑。此外有村民称征地没有征得同意,并且至今没有拿到补偿,村民认为砍一颗大树种四棵小树是劳民伤财。(5月31日《新京报》)

  虽说农田已于最近被政府租用,但是村民反映,使用土地事先没有征得他们同意,只跟村组长打了招呼。同样面积农田的种粮收入也远远超过政府所付租金。而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基本农田受到严格保护,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不能变更用途,也不能种植苗圃。按照湖口县1号文件规定,牛湖公路两旁延伸10米范围内,必须栽上树苗。因道路两旁多是农田,占用农田的现象很普遍。一个只有40亩耕地的村子被绿化工程占去近10亩地。显然不是小问题。

  砍大树,密集种小树,树木数量是增加了,但是大树被砍,很是可惜。从效果上看,密集栽树既影响树木的成长,也影响周边农作物生长。当地农业专家下乡时发现很多树苗死了,就是佐证。地方政府为了推进绿化工程,违背法律法规与自然规律强租农田搞绿化,减少农作物种植面积,经不起推敲。

  从外观看,公路两旁形成了“漂亮”的绿化通道,农田都种上了树苗,确实让人感觉走入了富裕的新农村。也许真能为当地官员政绩加分。但是当人们得知这些统一种树的绿化带,建立在低价强租农田,违背自然规律的基础上,村民为此怨声载道时,感受又将如何呢?充满形式主义的绿化工程实际上是面子工程、遮羞工程。但是“农田种树”的绿“皮”根本包不住民生多艰的“馅”。

  上级布置的“一大四小”绿化任务,确实很重要。如果地方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因地制宜搞点提升农村形象的面子工程,并非不可理解。但是地方官员不顾百姓的感受,伤害村民利益,强占农田上马绿化工程。实际上歪曲了新农村建设与绿化工程的本意。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成为共识,中央一再重申减轻农民负担,维护农民利益,保护粮食安全的当下,无论从经济的角度还是节约资源,尊重民意的角度考虑,地方政府都不能为了政绩面子,动用行政权力打造劳民伤财的面子绿化工程。

  客观地讲,地方官员需要面子工程展示政绩形象。但是,再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能突破正义底线,伤害民生利益。政府违背自然规律,牺牲农民利益,违法打造面子绿化工程,实际上是对“绿化”二字的讽刺。

  其实,把“农田种树”与百姓利益放在同一架天平上,孰轻孰重?并不是一个十分难以回答的问题。虽然当地村民毫不客气地对劳民伤财、违背自然规律的“农田种树”投了反对票。但是,事实上,还有多少地方躺在牺牲百姓利益制造的政绩“绿化带”上沾沾自喜呢?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劳民伤财、民怨颇重的绿化工程如何顺利付诸实施的呢?在我看来,主要原因在于,决策者好大喜功,一权独大,根本没有听取民意的习惯。在面子工程大链条中,村民听村干部的,村干部听乡镇干部的,乡镇干部听县领导的……而处在面子工程链条最末端,受害最深的村民心声根本没有人听。“农田种树”虽然受到了百姓反对,但是也为某些人带来了政绩资本。

  从媒体报道来看,“农田种树”之类的错误发展观仍有相当大的市场(河南南阳以办农运会为借口“毁麦种树”就是其孪生姊妹)。虽然面子绿化工程,给发展带来负面影响,给百姓带来损失,甚至威胁到粮食生产安全。但是由于制度设计先天不足,导致法不责众。除了事后叫停以外,面子工程的决策者违规成本低廉,面子工程的后遗症严重。面对经常性发作的各种面子工程,仅有曝光批评远远不够,创新政绩评价体系,给新农村建设树立界桩,给好大喜功者带上法律紧箍咒,显得迫切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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