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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野生红豆杉 被森林公安依法逮捕
[日期:2010-05-17]  来源:黄河新闻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近日,阳城县一村民在蟒河景区私自挖取了几株野生红豆杉带回家种植,被森林公安依法逮捕。

    红豆杉是我国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享有“国宝”的美誉。4月19日下午,省森林公安局中条山分局蟒河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蟒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盗挖红豆杉。

    据民警调查,4月19日上午,家住蟒河村前庄的时某骑摩托车到山西阳城蟒河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辖区的后小河林地内挖野菜时,发现几株野生的红豆杉。在明知红豆杉是保护植物的情况下,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未办理采集证,时某就擅自用镢斧连根挖起3株1.5米高、2株2.5米高的红豆杉幼树,扛到后庄蟒河景区停车场后用摩托车带回其家中种植。

    据蟒河保护区管理局鉴定,被盗挖的这5株红豆杉学名叫南方红豆杉,属于亚热带的常绿树种,具有极高的观赏、经济和科研价值,属于濒危物种,是国家一级保护珍稀植物。

    日前,犯罪嫌疑人时某因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执行逮捕。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编辑:justin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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