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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连发“毁麦种树”事件 千亩小麦遭殃
[日期:2010-05-03]  来源:新华社  作者:张兴军   发表评论(0)打印



  新华社4月29日播发《河南南阳发生“毁麦种树”事件   上百亩小麦被铲》一稿,报道宛城区新店乡上百亩小麦被毁后,记者追踪采访,发现“毁麦种树”在当地并非个例,在宛城区红泥湾镇,也有上千亩小麦被毁,被当地政府改种树苗。

  4月30日下午,记者在宛城区红泥湾镇林庄村看到,道路两边大片大片的麦子被铲平,有的已经栽上了成排的树,由于时间较长,推平的麦子已经干枯;有的似乎刚把麦田翻过,尚未来得及种树,齐刷刷的麦茬仍然泛着青色,连着麦穗的麦秆横七竖八地布满脚下。

  70岁的村民周廷华介绍,自家10多亩地今年全部种的小麦,眼看就要成熟了,不久前却被强行推平了,附近被推的麦地大概有上千亩,每亩青苗补偿费500元。“现在有的地方还在继续推,听说是要绿化城市,长期租用搞开发。”

  在周廷华家,记者看到了两份租地合同,最近的一份签订日期为2010年4月21日。合同显示,租地是“为了搞好南阳市的整体发展和入市口绿化建设,打造园林城市品牌,切实搞好城市周边绿化”,租期从2010年3月20日至2040年3月20日。合同同时标明,租地费用每5年增加一次,其中第一个5年中,每年的租地费用为1500元/亩,随后依次增加为1575元/亩、1653.75元/亩、1736.43元/亩、1823.25元/亩、1914.41元/亩。

  记者注意到,两份合同的土地租期均为30年,且甲方都是村委会,只是稍早签订的合同中租地费用稍低。

  “俺这都是口粮田,亩产千把斤,祖祖辈辈靠这吃饭,推的时候大家都不依,后来提高租地费,原来那个合同就作废了。”周廷华说,“其实到现在大家还是不愿意,但是村里强按头,没法。”

  红泥湾镇镇长李淑林告诉记者,种树计划1月份就安排好了,是按照市里的相关精神层层下达的,主要是为了迎接2012年在南阳市举办的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具体行动集中在2月20日至3月底,但目前有些地方还在补苗。

  据她介绍,涉及红泥湾镇的绿化任务有4000多亩,主要包括环城高速绿化带,即沿高速两侧各100米、长达6公里多的范围,这里原来都是耕地,现已全部种上杨树;还有就是林庄村1000亩左右的集中绿化区,主要分布在周营和凉水井两个村民组,大部分是麦田,现在改种桂花树、香樟树等各种景观树。

  据了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未得到农民同意的情况下,强制流转农地属于违法行为;同时我国基本农田受到严格保护,不能改变用途,也不能种植林木。

  对此李淑林承认,种树计划推行时确实遇到了来自村民的很大阻力,但因为任务是市里统一部署的,必须完成;另一方面,种树后的前几年,农民可以实行间作,对农作物收成影响不大。

  南阳市国土局副处级调研员王泽昆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我国基本农田受到严格保护,未经审批的情况下,不能变更用途,也不能种植林木苗圃。据悉,南阳市国土局正在对“毁麦种树”事件展开调查。(完)

    新华社郑州5月2日电(记者张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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