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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房地产开发商变更小区绿化率将受罚
[日期:2010-04-13]  来源:长江网  作者:李晓萌 周凯 李贇   发表评论(0)打印



  卖房时鼓吹“小区绿茵茵、鸟语花香”,交房时“草坪”却变成了车库、会所,房地产开发商惯用的这类“忽悠术”今后行不通了。昨日获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的《武汉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必须如实公示建设项目的绿地率、绿地面积,不得随意变更调整小区绿线。

  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目前,我市已划定城市核心区两江四岸绿化长廊、龟山和蛇山等山体绿化带、东湖和南湖等环湖绿化带、其他各类绿地近4000块。

  根据该《办法》,城市绿线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不得擅自将绿线内的土地改作他用。

  城市绿地依据功能用途,分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五大类。居住绿地作为附属绿地中的一种,与广大市民的生活环境品质密切相关,市民的相关投诉时有发生,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居住区绿地率进行不实宣传、擅自改变景观布局、将绿地改作商业经营用途等行为。

  该《办法》对此类虚假宣传明确说“不”。根据规定,“建设单位进行房地产开发,应当如实公示该建设项目的绿地率、绿地面积以及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筑总平面方案载明的绿线范围,不得将绿线范围外的其他绿地或者临时性绿地作为其配套绿地对外宣传。”违反上述规定者,将由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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