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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点定位 昆明各公园有望分类管理
[日期:2010-03-31]  来源:春城晚报  作者:左学佳 袁明锋   发表评论(0)打印



根据特点进行定位 昆明各公园有望分类管理(图)

是否禁止公园内的大型游乐设施将看公园的定位记者江洋 摄

  “历史名园拟禁大型游乐设施”追踪

  昆明有望出台首部公园管理条例历史名园拟禁大型游乐设施

  昨日,本报登载的《昆明公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一些市民纷纷致电本报,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观点与建议,希望昆明的公园发展得更好。

  最受市民关注的是大观公园里的大型游乐场设施会不会拆除,因为按照《条例》里“历史名园里将禁止大型游乐设施”的规定,如果大观公园是历史名园,那么里面的游乐设施将会被拆除。对此,昆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风景园林处处长李青说,目前,《条例》还是案,处在征求意见及提建议阶段,需要完善。再则,就算《条例》出台,各公园都还要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定位,也就是说,大观公园到底是历史名园还是风景名胜区,其他公园是社区公园还是街头游园,这些都还有待定位和分类。此外,大观公园里的游乐设施目前并不影响公园的定位与发展,相反成了市民休闲的一个好去处,因此,在一定时期之内,这些大型游乐设施肯定会得到保留,市民不必担心被拆除。

  “公园噪音如何管理?游客公园内攀枝摘花、铲腐殖土,顺手牵羊带走盆花、随意带宠物入园等问题,公园是否有小的处罚权和严格的管理权?”对此,李青说:“由于公园一直没有处罚权,出现这些只有说服教育,因此对公园的管理产生了一定的难度。我们也希望通过《条例》让有关部门能委托移交一定的处罚权给公园,以保证对破坏公园财产及景观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要求赔偿或者补偿,让公园在管理上更有力度。”

  李青说:“现在《条例》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对于市民提出的好的建议,我们都会列在里面。一句话,公园是市民休息出游的地方,需要众人共同爱护。为了更好地保护昆明的公园,为游客提供一个更休闲、舒适的游乐空间,希望有关专家和广大市民积极为《条例》建言献策,把昆明的公园建设好。”

  记者左学佳实习生袁明锋(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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