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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茶花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出台
[日期:2010-03-23]  来源:中国花卉报   作者:柏斌   发表评论(0)打印



  为有效保护、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辖区内百年以上或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山茶科植物及通过茶花的芽变选育、杂交育种选育或其他科技手段培育并经有关机构鉴定、命名、登录的茶花新品种,楚雄市人民政府最近出台了《楚雄市茶花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该《办法》包括“市场与管理”、“保护与管理”和“奖励与处罚”等七章共三十二条。《办法》不仅明确政府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从事茶花育苗、新品种选育、茶花年宵花生产及其食用、药用等附加产品的开发利用;同时还指出野生茶花资源和茶花古树的开发利用的分别为利用种子育苗扩繁、选育茶花新品种、人工移植驯化实验和引种扩繁、选育茶花新品种和利用其历史价值、观赏价值就地改造成园林景观


  林业管理部门负责野生茶花资源和茶花古树的保护管理,茶花协会负责茶花新品种的鉴定、命名、登录手续,新品种命名要结合楚雄实际,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体现地方特色;任何单位或个人兴建茶花苗圃,从事茶花苗木及其附加产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合法经营,进行茶花苗销售时还必须及时办理检疫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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