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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院副院长黄河:立法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日期:2010-03-11]  来源:新华社  作者:许祖华 安蓓   发表评论(0)打印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河建议,应制定低碳经济促进法,依法促进和规范低碳经济行为。

  黄河说,中国能否在未来几十年里实现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的跨越,取决于低碳经济政策的实施。

  “只有采取框架立法的形式将有关低碳经济的相关制度予以原则性、纲领性的规范,为各种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法律依据,并辅以配套的法规政策,方能实现低碳经济的有序发展。”黄河说。

  他建议,发展低碳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实施、公众参与的方针。国家应当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国家制定产业政策,应当符合低碳经济的要求。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记者许祖华安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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