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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COM设计美国马里兰地区法院大楼
[日期:2010-04-13]  来源:自由建筑报道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AECOM设计了159723平方英尺的美国马里兰地区法院大楼。新的设施包括9座法庭和监禁室、公设辩护律师办公室以及马里兰总务部办公室。新的法院在所处的新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是马里兰大街南端终点,也是进入到罗克韦尔(Rockville)中部的门户之一。通向广场的阶梯可引领人们进入到这座建筑,并与繁忙的街道隔离开来。

  这座法院有着强烈的现代感,材料的运用考虑到了建筑的庄严外表和耐用性。单体的石质建筑上有多层玻璃窗,界定了建筑的公共区域。这些玻璃窗提供了面对罗克韦尔的视野,也引进了柔和的光线。

  垂直的玻璃条带将建筑分隔成三个主要部分,减少了单体建筑的沉重感。建筑的第一层是入口处、接待处和监禁室、专员套房以及行政办公室;第二层是管理部门所在地;第三层几乎都是公设辩护律师办公室;第四层是三种标准法庭和稍大一点的交通法庭;第五层是三座法庭和两间听证室;第六层是两座法庭、两间听证室和一座多功能室。三到六层都可以进行重新布局,最多可容纳16座法庭。

编辑:royal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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