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采购招标投标方式的基本程序(一)-投标知识|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工程采购招标投标方式的基本程序(一)
[日期:2008-09-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工程采购方式,这种采购方式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同时,还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腐败,加强廉政建设。因此,规范工程采购行为,完善工程采购招标投标程序是尤为重要的。在一线多年从事工程采购工作及其采购事务的笔者认为,工程采购程序主要包括:

  一、发包准备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立项文件被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表。方案表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审核时,须提供项目审批文件或备案文件原件并附复印件作为发包方案表附件。建设单位在办理发包方案时,应提供下列资料:计划部门的立项批文;审计部门出具的开工前审计报告;建设部门办理的规划许可证;设计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

  在项目首次发包前,由招标人向政府采购监督机构提交整个项目的发包初步方案。政府采购机构一是核对建设单位提交的发包初步方案中,拟采用的发包方式的正确性,并纠正违反规定的发包方式;二是核对发包初步方案中标段划分的合理性,制止利用标段划分肢解或者规避招标的行为。每个项目工程可划分成四个标段:桩基础工程;土建水电工程;装饰工程;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

  二、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按规定编制工程采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名称和项目名称;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数量;完成工程项目的期限;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要求;发标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投标报价的要求;评标标准、方法、定标原则和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合同主要条款。

  招标文件编制完毕后,由招标人报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审核后发出。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同时报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并报政府采购监督机构备案。"招标公告"应在招投标交易中心内张贴并至少在一家由国家或省指定的新闻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从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至报名申请开始之日应当不少于三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单位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竞标。邀请函内容主要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编辑:ani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