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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滨河路(监狱—鹭鸶湾大桥段)、和平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日期:2010-12-23]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张发改投资[2009]3号及张发改招[2010]223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湖南张家界滨河路(监狱—鹭鸶湾大桥段)、和平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张家界市澧水风貌带建设指挥部 代理单位: 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监狱—鹭鸶湾大桥段)、和平路建设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09]3号及张发改招[2010]223号批准建设,投资方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澧水风貌带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滨河路(监狱—鹭鸶湾大桥段)、和平路建设工程的监理打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滨河路(监狱—鹭鸶湾大桥段)、和平路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703.27万元;其中滨河路(监狱—鹭鸶湾大桥段)北接鹭鸶湾大桥匝道,西至监狱用地,道路全长1205.926m,路幅宽22m(3.5m人行道×2+15m机动车道),双向四车道,工程概算总投资约2675.47万元;和平路北接崇文路,南接拟建设的滨河路,道路全长496.818m,路幅宽25m(3.0m人行道×2+2m人行道绿化带×2+15m机动车道),双向四车道,工程概算总投资约1027.8万元

  报名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近三年有类似工程项目监理经验;

  3.3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企业在报名前须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自行从张家界市建设信息网工程管理栏中下载)。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报名方式

  申请人可于2010年12月22日至2010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天8:3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报名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及类似工程项目监理业绩(提供建设工程监理合同);6、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入张监理企业备案登记表原件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报名。

  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每页要求加盖申请人公章,报名资料须打孔装订成册并编页码。

  6.其他注意事项

  6.1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

  6.2 招标人将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及时向所有申请人公布;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 如果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过少时,招标人可视情况确定取消资格预审,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报名期限: 2010-12-22|2010-12-26 联 系 人: 龚先生 联系电话: 1351744208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张家界市子午路9号紫舞骊珠大厦B座505室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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