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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鹤山市大林路工程及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监理招标
[日期:2010-07-19]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鹤山市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工程及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第二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鹤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代理单位: 鹤山市伟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招标工程概况:大林路(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工程为新城区主干道,设计车速40KM/h。道路全长1593米,规划道路宽40-55米,双向六车道,采用沥青砼路面;鹤山大道至砚江河排水渠工程,排水渠总长843.66米,排水主管采用5600×2200mm和6000×2200mm钢筋混凝土渠箱;项目建设地点为鹤山市沙坪街道办人民东路至鹤山大道、园岗村;项目投资性质为国有;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第二阶段项目投资约2331万元;招标内容为道路的水泥稳定碎石层、沥青路面层、人行道砖石、照明、交通、绿化景观等工程;建设工期为120日历天;资金来源为鹤山市财政局统筹解决。
报名条件:
一、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7月23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内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包括国税登记证书和地税登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已在《名录》中备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江门市建筑业企业市场信用评价手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填写《鹤山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书》(表格从鹤山工程交易网下载)一式两份;注册建造师证原件由报名日起至投标结束日止要存放在交易中心内,待中标结果公示后方予退回。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亲临现场报名。
四、未进入《江门市公有资金投资工程及公共工程投标人资格预选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投标申请人提供不低于加入《名录》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江门建筑业协会网http://www.jmjzy.com),其法定代表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身份证原件、私章、单位公章亲临报名现场及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留存有效签名和个人印鉴。
报名期限: 2010-7-19|2010-7-23
联 系 人: 钟钦华
联系电话: 0750-8810920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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