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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安中心区都市绿环景观设计招标
[日期:2010-12-30]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广东宝安中心区都市绿环景观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项目概况

  宝安中心区位于深圳市西部、珠江东岸,是港穗黄金经济走廊的重要节点,与前海共同组成深圳市城市双中心之一,是深圳西部的文化、商业、商务、总部经济和体育中心,规划建设成为独具海滨特色的现代化花园式城区。

  宝安中心区规划结构中对都市绿环的定位为:“沿核心区外围道路外侧控制30米宽的绿带,建设成连续的,有树荫遮蔽的开放空间,与滨海带状公园、中央绿轴相连,创造一个郁郁葱葱的都市绿环”。 为了进一步完善宝安中心区的城市形象,美化中心区的城市公共景观,提升中心区的城市品位,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宝安中心区都市绿环景观设计工作,包括整个都市绿环的方案、沿裕安一路及新湖路工程方案设计和都市绿环一期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

  二、项目名称及设计范围

  1、 项目名称: 宝安中心区都市绿环景观设计

  2 、设计范围:该项目位于宝安中心区的核心地带,周边用地毗邻住宅、商业、地铁口、学校、体育场等城市用地。用地范围包括21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174100平方米(包含地铁站地上空间用地面积),详见附件“用地范围图”。

  三、业主单位: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深圳市宝安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四、设计依据

  1)、宝安中心区滨海片区道路绿化景观设计与整合

  2)、宝安中心区滨海片区街道景观与街道小品设计

  3)、宝安中心区地铁口环境景观设计

  4)、宝安中心区海滨广场与海滨休闲公园景观设计

  5)、宝安中心区商务办公区及核心商业区城市设计

  6)、宝安中心区银晖路商业街及核心商业区步行街设计

  附件:http://www.yuanlin.com/ztb/down/20101229122643687616.doc

  报名条件:

  五、对参加投标单位的要求

  1、凡报名参加本次投标的设计单位,必须具备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境外单位必须与国内有风景园林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报名),并参与过国内外大、中型景观环境设计的经验。

  2、参与本次投标的设计人员必须是获邀单位本部的在册人员(如发现报名的设计人员非本单位在册人员,将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设计负责人必须在获邀单位主持过多项大型城市公园或街边绿地景观设计项目的人员担任,设计负责人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

  六、资格预审资料要求

  报名的设计单位需提供资格预审资料(一式10份,电子资料1份),资格预审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单位资质、业绩:

  设计单位简介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

  设计单位以往承担同类型项目的业绩资料(应附作品简要介绍、图片及设计合同证明文件)

  设计人员计划(应提供人员组成、主要设计人员履历、植物设计人员履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项目建议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现状及自然条件研判

  景观设计理念

  都市绿环各部分的具体功能设定

  提出设计管理策略、进度计划和质量保证措施

  3、工作计划书、质量及服务承诺

  4、联系人、联系方式、常设办公地址

  有意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应按公告要求的时间、地址将全部资格预审材料(须盖单位公章及单位法人签字)以书面形式送达或特快专递(有效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至主办单位。其中,项目建议书须另行单独密封,同时送达,项目建议书封皮、内页、图片中不得含有能识别有意参加设计单位的名称、标识等内容,其装祯、排版风格与资质、业绩等资料不能类似。

  七、组织方式

  本次设计投标将分四个阶段:

  1、设计单位资格预审阶段

  主办单位将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公告,接受设计单位的公开报名,有意参加的设计单位按照公告指定时间、地址提交书面资格预审资料。

  采用联合体方式报名的设计单位以报名时排在最前面的设计单位作为主要设计单位。设计单位属地以其报名时提供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为依据进行确定。

  主办单位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小组对报名的设计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根据报名设计单位的资质、信誉、业绩和设计水平等情况进行比较筛选,选出4家左右设计单位,并在公告指定时间发出正式书面方案设计投标邀请函。

  被正式邀请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在收到邀请函后,如确认参加咨询,应递交书面确认函(传真或邮递)。未入选单位恕不另行通知。

  2、投标设计文件编制阶段

  应邀设计单位在指定日期前来深圳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交纳投标保证金,与主办单位签订项目投标协议书,主办单位将组织投标文件发布会,向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任务书及相关资料,并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现场调研。从投标文件发布之日起,各受邀请设计单位进行投标设计文件编制,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地址提交任务书规定之全部设计成果,每家单位限送报一份投标方案设计成果。

  未按期提交投标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将视为弃权,且不退还保证金;逾期提交设计成果的设计单位也将视为无效,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方案设计成果的最终评选,且不退还保证金。

  3、投标方案设计成果评审阶段

  由主办单位邀请国内外知名景观设计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首先将审核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成果是否符合任务书的技术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将视为无效成果,主办单位将不支付任何费用,仅退还报名保证金。

  评审委员会将以记名投标的方式评选方案,并评选出一等奖及二等奖方案各1名(如评审委员会认为条件不具备,可空缺),评选产生的第一名方案为中选方案,中选方案单位应根据主办单位和评审委员会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将最终方案成果提交主办单位。

  4、深化设计阶段

  主办单位将委托中选方案单位承担修改完善方案设计、沿裕安一路及新湖路工程方案设计、一期范围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

  八、设计费用

  1、报名保证金

  确认报名的设计单位在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时交纳: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万元整,该保证金在招投标评审程序完成后,将按相关请款程序退还给投标单位。

  请将投标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深圳市宝安区中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宝安支行

  账 号:811508684408092001

  2、投标方案设计补偿费

  设计成果通过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核,达到投标设计要求但未中选的设计方案,每家将获得设计补偿费:人民币8万元整。

  3、奖金

  评审委员会将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通过记名投票评选产生出一等奖,二等奖设计方案各1名,如评审委员会认为条件不具备时可以空缺。

  一等奖奖金人民币20万元整,二等奖奖金人民币10万元整。

  4、委托设计费:中选方案单位接受委托进行方案设计及一期范围的扩初和施工图设计,设计取费参照国家规定执行,设计费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

  5、其他费用

  所有被邀请单位所获所有费用的税金和设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获邀单位需与主办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协议生效后方可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报名期限: 2010-12-29|2011-1-14 联 系 人: 姚晶 联系电话: 0755-29996202 联系传真: 0755-29996976 联系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区政府大楼1003室 备 注: 九、日程安排

  1、投标报名单位应于2011年 1 月14日17:00点之前将全部资格预审资料提交到指定地址。

  2、主办单位将在2011年2月底前向通过评审获参加投标资格的设计单位发出设计投标邀请函。

  3、各获邀参加的设计机构工作时间为45天左右,最终设计成果提交时间以正式发布的投标文件为准。

  4、主办单位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改变以上日程,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十、法律诉讼问题

  1、参加本次设计成果的署名权归应征者所有,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设计成果。

  2、参加本次投标者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3、本次公告的内容以正式发布的咨询文件为准,主办单位拥有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4、如果本公告条款的中英文文本间存在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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