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市红旗公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湖南长沙市红旗公园建设工程
[日期:2010-11-17]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HNZL-20106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长沙市红旗公园建设工程

招标单位: 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局
代理单位: 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工程造价约85万元(以公示上限值为准)。
2、建设地点:长沙市芙蓉区
3、标底工期:为25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4、招标范围: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园林小品、园路铺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保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0] 279号令
6、质量标准:合格。
7、拟采用评标办法:按照长沙市建设委员会长建发[2005]287号文中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8、资格审查及入围方式:集中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没有超过7家(含)时,则确定所有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7家时,则采用从合格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家单位入围,并发入围通知书。
9、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时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条件:
二、投标报名资质要求:
2.1、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信誉较好,近三年内无任何违章、违法等不良记录,企业经济实力雄厚;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资质的施工企业; 近三年(2007年10月30日-2010年10月30日)必须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所投标报名标段工程造价80%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项目业绩;
2.3、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同时具有中级园林工程师职称且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07年10月30日-2010年10月30日)必须有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达到所投标报名标段工程造价80%及以上的类似绿化工程项目业绩;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2.5、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原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
3.1、投标申请人须由法人代表持法人代表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技术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本人持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职称证书、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资料原件(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为准)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报名。
3.2、报名时项目经理本人需亲自到场;
3.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本企业已交纳至2010年10月底的社保证明;。
3.4 省外施工企业需于2009年6月1日以后在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市场处窗口(咨询电话:0731-88665272)办理了备案手续的方可参加投标报名,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拟任该工程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证明原件。
(上述所有原件证件资料复印各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4.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2010年 11月17日至2010年11 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报名地点: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北路伍家岭明珠苑3-2-703)。
4.2、预付投标保证金:报名成功的投标申请人在2010年11月22日17:00(北京时间)前应从相应申请人基本存款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到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专用帐户(接收单位:湖南中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浏阳河支行   帐  号:800066025309011),以银行到账单为准,否则,将视为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
报名期限: 2010-11-17|2010-11-22
联 系 人: 易小姐
联系电话: 0731-82122629
联系传真: 0731-82468781
联系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明珠苑3栋703座
备 注: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