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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湿地保护成社会热议话题
[日期:2008-12-09]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饶春艳 叶华兵   发表评论(0)打印



 

拉萨市环境保护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拉鲁湿地修建景观区的情况

 

  《拉鲁湿地建景观区 市民质疑》一文自12月4日刊登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拨打热线、通过网络平台发表看法和意见的市民中,既有政府机关公务员,也有普通市民。截至8日中午,中国西藏新闻网“您对拉萨市政府建设拉鲁湿地景观区的看法”平台收到网民投票190票,其中92.36%的网民投下反对票。8日上午,拉萨市环境保护局出面向本报记者详细介绍了拉鲁湿地景观区情况。拉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谭树辉感谢市民对拉鲁湿地修建景观区的高度关注,他说,景观区建成后,依然作为对外宣传、科考和教学基地,不搞旅游开发,请市民放心。

  湿地保护离不开市民支持

  拉萨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郭光亮说,拉鲁湿地在纳入保护区以前,紧靠当热路的一大片湿地已经干涸,退化成高山甸,真正意义上的湿地面积很少,骑马的、踢足球的、过林卡的,湿地内人满为患。当时,湿地的芦苇覆盖面积只占整个核心区的30%,破坏相当严重。“1999年5月份,拉鲁湿地列入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以后,对湿地保护进行了总体规划、可行性报告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同时实施了植树、截流、引水等保护工程,对湿地西侧经营冷饮的商户进行了清理,取缔了湿地北边的采石厂。通过近几年一系列保护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湿地生物多样性。湿地的逐步恢复,离不开市民的支持。”郭光亮说。

  保护之余适当开发

  “西藏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有关专家团队曾在拉萨参观拉鲁湿地时指出,一味保护不让人进来,这不是保护的正确方式,适当的开发也是保护的一种形式,也曾建议我们学习慈溪杭州湾湿地的做法。”拉萨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郭光亮说,在不影响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当、合理开发是可以的。

  “拉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城市型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区,生物多样性是保护重点,这几年,拉鲁湿地生态恢复效果很好,我敢说现在的拉鲁湿地内的水生植物长势,超过西藏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除了单纯的自然保护,拉鲁湿地也是拉萨市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和一张生态名片,同时也是青少年进行热爱自然、保护自然的教育基地。这几年,我们接待的国内外政要、中外记者团、专家团参观拉鲁湿地,通过他们让更多人知道拉萨环境保护的成果。”郭光亮说,修建景观区目的不是为了旅游开发,而是作为对外宣传、教育窗口,“基于这些,我们才决定建设拉鲁湿地景观区。”

  慎重考虑环境影响

  据郭光亮介绍,为了在建设拉鲁湿地景观区的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湿地植被的破坏,专家曾经论证过10多次,设计方案也反反复复修改了好几次,才最终确定现在的施工方案。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环保。“观光栈道的建设,有关专家实地查看过数次,最后确定紧靠南侧当热路设计,并且尽量选择沼泽较浅的地方,里面不会建小吃店、茶馆等附属设施。观光栈道以钢管打桩,当初放弃了造价低的水泥柱的方案,就是要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对施工方要求严格,并签订了环境保护书面协议。”郭光亮说。

  对于社会各界对拉鲁湿地建景观区的关注,拉萨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谭树辉表示感谢,他说这么多市民参与到拉鲁湿地建景观区的讨论中,证明大家的环保意识大大提高了,“也希望市民能将环保意识融入到生活的细节当中,为拉萨的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相关内容:印象西藏·美丽的拉鲁湿地(组图)

编辑:Aggie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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