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和《现代城市公共艺术》

2018-06-15 09:47:28    作者:叶齐茂     来源:国际城市规划     浏览次数:

鲁滨逊和《现代城市公共艺术》

《现代城市公共艺术》
Modern Civic Art; or, The City Made Beautiful

  1980年代后期,我时不时去北京城科会开会,总能见到周永源老先生。当时,周老担任北京城科会的会长,也是“首都建设艺术委员会主任”和“首都建筑艺术委员会主任”。正是他的那个“首都建设艺术委员会主任”的头衔让我对“建设艺术”这个术语印象深刻,模糊地觉得“建设艺术”肯定有别于“建筑艺术”,“城市设计”肯定不等于“建筑设计”,不过,它们都有联系,否则周老怎么会“双肩挑”呢?那时,涉及城市设计工作的规范文件都是由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首都建设艺术委员会三家联署签发的。不知什么原因,现在听不到“首都建设艺术委员会”的声音了,“首都建筑艺术委员会”和“首都城市雕塑艺术委员会”还可以偶尔听到。

  最近,我开始翻译20世纪初城市美化思潮的教父鲁滨逊(Charles Mulford Robinson)的《现代城市公共艺术》《城市规划》和《城市改造》三本书中的第一本,于是,久违了的“城市建设艺术”或“城市公共艺术”,自然跃然纸上了。

  鲁滨逊的兴趣在于审美,但是,他对城市的观察不同于唯美主义者的观察。他这样写道,“城市不是造出来供观赏的,城市造出来是为了生活的。”“直到我们把美丽的道路具体化成为好的道路和清洁的道路,否则,优美道路的愿望总会留在梦幻里。”他写道,边远的居住区应该有“宽阔的道路和狭窄的道路,笔直的道路和弯曲的道路,有规律地散布着开放空间的建成区,那里有儿童游戏场所,或供所有人使用的花园。” 他没有忽视美国城市的贫民窟,他认为,必须大规模改造那些城市贫民窟,“直到审美精神降临到贫民窟,那里也有艺术的冲动在发挥作用,否则,美好的城市总是不完整的。”

  鲁滨逊的这些著作反映了20世纪美国对城市规划的需要,也是第一次对广大民众谈起城市规划、城市美化或城市公共艺术的问题。他写道,“除非我们认识到使用艺术的方式去规划城市,否则,我们不会让城市真正美丽起来”,这是对19世纪自由放任态度的深刻批判。19世纪美国城市建设者采用的是一种自由放任的态度,那时的城市建设者遗忘或忽视了前一辈人的成就。大型城市公园观念的先驱奥姆斯特德甚至设想明显不优美的城市围绕着那些公园。鲁滨逊认为,那样的城市还不够美好。

  鲁滨逊所描述和积极倡导的城市改造,引起了全国范围的兴趣,这就产生了所谓“城市美化”思潮。虽然鲁滨逊在“大西洋”系列文章中使用了“城市美化”这一术语,但是,他是在“公共艺术”的意义上使用“城市美化”的,“公共艺术”的意义在于公益精神。因为当时正好发生了两个被大力宣传的国家事件“芝加哥世界博览会”和“华盛顿中心区规划”,它们让审美问题凸显出来。城市美化抓住了公共艺术的“美”的方面,正是美丽的城市成了大众憧憬的事物。

  《现代城市公共艺术》第一章的标题就是“城市的新时代”。于是,我就想到,我们现在不是正在建设新时代的城市吗?这种相似难道是字面上的?当然不是。鲁滨逊的一些判断对我们不无启发,至少可以让我们把事情做得更好些,帮助动员更多的老百姓参与到美化城市的过程中来,而不是较劲甚至抵触。鲁滨逊是个报人,他真的很懂如何动员民众,而我们本来是有群众路线这个法宝的,可是,一些人忘了使用它。为什么不读读《现代城市公共艺术》?

  《现代城市公共艺术》(1918第四版)出版整整100年了。我们的规划教科书上总有关于城市美化思潮和鲁滨逊的内容,甚至提到过这本书,但是,真正读过他原著的人寥寥无几。在翻译这本书的时候,我也在关注北京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我每每想到,芒福德说的的确不错,鲁滨逊的《现代城市公共艺术》“是他那个时代的杰作,至今值得翻阅”。难道不是吗?

  (作者叶齐茂,曾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建设部村镇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侨居墨尔本,为澳大利亚执业城市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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