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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查获非法入境濒危植物折扇芦荟(图)

http://www.chla.com.cn 2017-09-19 来源:东方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近日,重庆海关驻邮局办事处与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局办事处在国际邮件处理中心联合查验时,查获一批德国违法入境的植物种苗,经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鉴定后发现,其中三株植物种苗的品种为开塞恩坦马里大戟(Euphorbia capsaintemariensis)、唐尼芦荟(Aloe sp.)、折扇芦荟(Aloe plicatilis),均为联合国《CITES》(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管控物种,且开塞恩坦马里大戟是《CITES》附录一管控的极濒危物种,另两个物种为《CITES》附录二管控的濒危物种。

重庆查获濒危植物折扇芦荟

重庆查获濒危植物折扇芦荟

  海关关员介绍,《CITES》管控的物种进出口必须事先获得进出口国双方的许可证,任何非法取得、占有、贸易和转运这类濒危物种的,缔约国有权利进行没收和处罚,并通报CTIES秘书处。经核查该批次含植物种苗的邮包内无任何证明材料,收件人也未提前申报,属于违法进境。

  检验检疫官员介绍,除了《CITES》公约管控的物种以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活动物、肉类及其制品、植物种子种苗、水果、菌种等16个条目的邮寄物品均属于我国规定的禁止进境物,检验检疫一经查获一律作退运或销毁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年内携带或者邮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请广大市民在海淘或邮寄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需帮助可与检验检疫部门联系。

  此次截获的濒危植物是重庆海关与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邮路口岸开展“三个一”监管合作模式后,首次查获的《CITES》附录濒危植物产品,关检联合查验初见成效,下一步,两家单位将继续深化查验合作模式,严厉打击邮路口岸非法邮寄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视情况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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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gu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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