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5 08:52:14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29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7月3日下午2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吴颖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吴颖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吴颖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7月3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吴颖女士: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安徽省新华书店财务部会计、副主任、主任,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巡视督导组组长。

编辑: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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