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海绵城市建设年投资将超4000亿

2016-11-02 10:11:48         来源:百灵环保网      浏览次数: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北京通州区和延庆县将作为试点建设海绵城市。一时间,海绵城市再次受到社会关注。

  据了解,自去年第一批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有大量项目落地。今年第二批试点已陆续进行开展和项目招投标等工作,第三批试点城市建设预计在明年启动。业内人士表示,海绵城市建设市场从一开始的“看起来蛋糕很大”,企业不清楚如何参与并分割市场,逐渐演变成不同类型的企业积极参与,竞争日益激烈的局面。

  在建设实践中,一些试点城市采用PPP模式,吸收社会资本。“但PPP模式在运作中,需要厘清政府与企业的权利义务边界,实现按照效果付费。”业内人士表示。

  PPP模式绩效考核是关键

  多地采用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在运作中,需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边界,实现依效果付费

  据了解,今年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签约镇江海绵城市建设PPP项目,成为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项目包括污水处理厂改扩建等工程。根据PPP项目方案,项目总投资13.85亿元,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1/3,即4.62亿元。由镇江市水业总公司代表镇江市政府出资30%,由社会资本出资70%,双方共同完成资本金出资,注册组建新项目公司。新公司将通过融资手段筹集9.23亿元,用于镇江海绵城市项目建设。

  虽然一些地区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中较为成功,但是能否按照规划完成项目建设,使海绵城市真正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功能成为业界关注重点。

  在今年的一次专业论坛上,北京清控人居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文堂表示,海绵城市PPP市场化运作模式应以效果为核心,以详细的过程数据为支撑,建立可评估、可追溯的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管控平台及考核评估体系,支撑海绵城市建设的过程监管、考核评估与综合管理,从而形成以目标、问题为导向的建设模式,将建设效果聚焦到实施效果上。

  如果要实现依效付费,必须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利、义务边界,按效付费的边界条件是关键,唯此才能在保证效果的基础上优化系统,减少投资、降低运行成本。有水务企业负责人介绍说:“在PPP模式中,虽然已经切实感受到政府角色的转变,但是由于边界条件不清,回报模式不明,对于海绵城市建设还应持审慎态度。”

  河北省迁安的绩效考核方式为理清政企关系、项目边界,实现长期按效付费提供了一种选择。据了解,迁安项目采用整体打包,涵盖公建、道路管网、水厂、河道等共9类子项目。其中污水处理厂项目采用BOT、ROT模式,道路管网、绿化改造、建筑与小区等景观项目以及海绵城市一体化信息平台项目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方式。

  对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资源能源所所长王家卓透露,绩效考核指标多是由PPP咨询公司和技术支持单位以及业主代表共同研究制定,包含水环境、水安全等细化指标。武汉、固原、萍乡等地的一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也都会采取这种模式。

  事实上,迁安针对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设定了不同的考核方法,在运营阶段,包括项目效果考核及整体效果考核。对PPP模式中9个子项目,分别按季度进行水质、径流控制率等项目效果考核,作为运营服务费50%的支付依据。对海绵城市整体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生态每年进行一次整体效果考核,作为运营服务费剩余50%的支付依据。

编辑:gu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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