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将以“海绵城市”标准棚改

2016-05-11 10:19:56    作者:邹春霞     来源:大小新闻     浏览次数:

  据了解,今年烟台市将启动4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1.48万户,全年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同时,按照省住建厅部署,今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将全面执行“海绵城市”标准,全面规划排水防涝。

  按照计划,芝罘区负责的棚改项目共有4个,分别为东林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黄务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华新居委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及国际金融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大部分位于南部新城。由芝罘区市直部门负责的棚改项目有北马路大庙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和白石区片棚户区改造项目H地块项目。

  莱山区陈家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沟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和大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列入计划;牟平区列入年度计划的有1项,为董家疃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福山区有2个项目列入年度计划:蒲湾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和城里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开发区列入改造计划的棚改项目为1个,A-45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按照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今年起,各类城市新区、园区和开发区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以及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都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湿地、坑塘、沟渠等水体,建设小型湿地及滞流塘,或建设专门雨水蓄水池,收集利用建筑屋面雨水,雨时发挥调蓄功能,旱时发挥绿化灌溉、景观水体补水和道路清洗保洁用水等功能。道路、广场及地面停车场建设,应采用透水铺装;绿地应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方式,消纳周边径流雨水。有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小区,要充分结合绿色城区、绿色建筑建设,推行绿色屋顶或屋顶花园。

编辑:kangyux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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