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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节点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6-03-28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招标公告

  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沿线节点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沿线节点园林景观工程已由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16)7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沿线节点园林景观工程

  2.2建设地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筑规模:节点绿化面积约60亩。

  2.4结构类型:/层数:/

  2.5工程投资额:约300万元

  2.6计划工期:约3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2016年4月2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计划2016年5月25日竣工

  2.7本工程招标共分/个标段。

  2.7.1本次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沿线节点园林景观工程范围内包含的景观、绿化、小品、管网等工程

  2.7.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具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注册建造师须是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报名时需到人民检察院办理《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必须在两个月内,办理咨询电话:0996-2050180),外地投标单位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办理。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8日至2016年4月1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办理电话0996-2050180、18997610109)。地点: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广场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和巴州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铜锣湾5楼

  邮编:841000 邮编:841000

  联系人:李文婷 联系人:姚红、宋疆玲、曹艳红

  电话:0996-2695598 电话:0996-261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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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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