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和“三废”治理将带来更大的市场空间

2016-03-03 09:05:36    作者:崔煜晨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注重绿色发展理念,明确推进节能城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污水、大气、垃圾污染治理,为节能环保产业带来更大市场空间。

  在推进节能城市建设上,《意见》主要从技术和工程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另一方面,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

  随着近两年来海绵城市试点的火热开展,《意见》明确提出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幅度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

  同时,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在污染治理方面,根据《意见》,未来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黑臭水体污染治理能力都将得到提高。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意见》还提出将培育以经营中水业务为主的水务公司,合理形成中水回用价格,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中水。

  《意见》明确,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城市工业源、面源、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力度,着力减少多污染物排放。加快调整城市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深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健全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此外,《意见》要求加强垃圾综合治理。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以上;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同时,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

编辑:zhao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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