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央为何要发文件推广街区制?

2016-02-26 08:52:53         来源:重庆晨报     浏览次数:

  配套措施

  街区制推广不会一蹴而就,必须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

  当然,“没有围墙,怎么保障居民道路安全?”“车来车往,如何不被噪音打扰?”“很多小区道路本就狭窄,如何达到疏解交通的目的?”这些老百姓担心的问题确实值得关切。

  平静的家里突然来了陌生人,咋办?这就提醒相关执行部门:街区制推广不会一蹴而就,在制定具体规划时,必须注意完善与之相关的配套措施。

  首先,推行街区制要有“软件”支撑。这里说的“软件”主要是权益的划分,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等,都属于业主共有。未来,街区的道路、绿地、停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如何分配,还需要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和细分,绝对不可以是一个糊涂账。

  其次,推行街区制还得有“硬件”保障。解决好停车、物业管理、环境、住宅区内公共空间等问题,是实现住宅街区化的前提。

  最后,街区制的推行还需要一些单位做表率。中央的《意见》已经明确,“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开放封闭小区从一些单位大院开始,才有利于未来街区制的顺利推行。 

  打开住宅大院不是一哄而上拆围墙

  对这个和每个人都利益攸关的“意见”,居民、物管、城市专家和主管部门是怎么看的?让我们听听他们的声音。

  小区居民 车辆随意进出安全咋保证

  “我们小区经常有商贩车辆进出,出行都只能绕着走。”家住江北盘溪玉带苑小区的张林说,他居住的小区靠近观农贸批发市场,许多商贩的车辆经常开进小区占道停放。“今年好不容易才得到改善,政策逐步落地后,小区环境会不会又像以前那样?”

  除了环境,治安问题也是业主们最担忧的问题。“我们这样的老社区道路本来就窄,车位也比较少,外来车辆进入,会挤占老人小孩散步、活动的空间,安全问题也会出现。”渝中区人民支路龙泉花园的业主王敏说。

  物业管理 将带来两个颠覆性变化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周宏斌认为,新政策带来两个颠覆性的变化。首先是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与市政的权责更加明晰。其次对社区服务(物业管理)的专业服务要求更高,管理的半径缩小了。“也许公共领域未来将由市政统管,物业将专注于楼宇的服务。”

  城规专家 疏通城市“毛细血管”可缓解拥堵

  只有影响到整个城市的交通运行、景观和管理的超级大院和住宅小区才是未来需要打开的,比如一个工厂大院,里面有厂房、职工住宅小区、科研楼和幼儿园等,2到3公里长的围墙阻碍了交通,这样的大院就应该被切分成几个更小的组团,中间的道路用于公共通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

  ——上海同济大学副校长、2010年上海世博会总规划师吴志强

  街区制是相对于封闭小区而言,文件提出了“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目标,正是为了解决城市支路毛细血管不通畅问题,以改善城市道路微循环。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

  在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基础上,通过法治程序逐步实现目标,通过更具体的配套政策推动需要开放的封闭大院和小区逐步有序开放,在这一过程中如果群众财产有减损的,应给予补偿。

  ——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

  城市的主干道相当于“主动脉”,一些支路相当于“毛细血管”。目前,我国的路网密度偏低,像重庆这样的“山城”,路网密度就更低了。虽然近些年修建立交,建设了大量主干道,但如果路网密度低,可以互通的支路少,把车辆全部赶到主干道上,就容易造成堵塞,因此要疏通道路的“毛细血管”,提高路网密度。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教授、博导、副院长李和平

  住建部 打开住宅大院不是一哄而上拆围墙

  我们认为:一是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在理解和落实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二是《若干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三是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编辑:wangying

凡注明“风景园林网”的所有文章、项目案例等内容,版权归属本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者,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风景园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