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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3-10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地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调兵山市园林管理局,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道路绿地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调兵山市经济开发区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招标范围:

  1、中央大街改造段(胡家桥南--南五路)双侧各15米,长370米,绿化面积10654平方米。植树5986棵、种草6498平方米;

  2、中央大街改造段(新客运站--九号路)路西单侧15米,长800米,面积11267平方米。植树4429棵、种草7594平方米;

  3、调兵山大街南段(南六路与新梨线交叉口)双侧可实施区,宽度变值长度750米,绿化面积10587平方米。植树5777棵、种草5756平方米。

  4、新梨线泉眼沟村,三路交叉口三角地,面积810平方米。植树833棵。

  2.5计划工期:2015年4月7日开工至2016年4月7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辽宁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在网上报名后,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法人代表授权书、网上报名确认单、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等相关证明文件到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确认。

  4.投标报名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按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报名。

  4.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

  2、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自行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会议室。

  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调兵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标人:调兵山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调兵山市

  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3700109997

  招标代理机构:铁岭赢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南段盛峰嘉苑A区3号楼3号门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24-79099977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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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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