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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宿迁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5-01-16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中新宿迁景观绿化工程(第八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的中新宿迁景观绿化工程(第八标段)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总投资约240万元

  1.3工期:6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承包人在每月底(无特殊情况以每月20日为准)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四份以合同为结算单元以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格式的当月的验工月报表,估算本月按照合同条款所进行了施工的合格工程造价,经总监审核并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确认后于次月23日向承包人支付本次完成工作量绿化部分总额的40%作为本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额。第一次申报付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交民工工资担保交付证明材料。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工程师签署的工程完成额的40%,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支付工程款至结算额的60%;留结算额的40%作为保修期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1年且经监理第二次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一年保修期内承包人的维修、养护等所有费用均计入合同价中。竣工验收报告颁发后归还履约保证金。

  合同外项目(变更工程项目):合同外项目预算必须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批准预算金额上报合同外完工额的40%。合同外项目决算审计后参照合同内费用的支付比例办理结算。

  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的进度月报必须同时分列上报。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为民河绿化工程。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艺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4.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4.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4.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且提供本单位2014年10、11、12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将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后上传至诚信库)。

  4.4企业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4.5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信誉良好。

  4.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7本文件所称“类似工程”,是指2012年1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造价不低于200万元的绿化工程并已竣工的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投标单位的业绩。

  4.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企业必须取得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相关内容可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联系电话:0527-84396016);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或《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相关内容可从苏州宿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27-82868325);

  4.10本工程拒绝苏州宿迁工业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4.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5年1月16日至1月2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ztb.ssipac.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书面的递交开始时间为2015年2月5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2月5日09时00分;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标投标网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二楼

  联系人:徐学娇电话:0527-82868215传真:0527-82868700

  E-mail:xuxj@cssd.com.cnxuxj@cssd.com.cn邮编:2238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悦庭

  电话:0512-67639520-812、15850087801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邮箱:ssjj@sipac.gov.cn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宿迁)开发有限公司

  苏州立诚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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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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