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霁翔:历史文化名街保护促进文化遗产事业发展

2014-11-13 08:49:05         来源:中国文化报     浏览次数:

单霁翔 文化遗产 遗产保护 历史城区

  单霁翔

  20世纪中叶以来,历史城镇的保护逐渐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目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项目中,有半数以上属于历史城区或街区。而在我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历史城区、历史街区等类别的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则较少。

  与此同时,世纪之交,在我国城市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包括历史文化街区在内的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面临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运动,决定性地改变了众多历史文化街区的原有面貌,导致万街一面,功能趋同,历史记忆消失,社区精神缺失,历史街区文化特色出现危机。

  2008年,由中国文化报社发起的“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启动。这是在我国城市文化血脉传承任务异常艰巨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一项开创性活动。它在历史文化名城与文物单体保护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既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落到了实处,也将文物单体保护整合为集中连片保护,成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环节。

  从2009年至今,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活动已连续举办五届,评选出了50条中国历史文化名街。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活动已经成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科学理念的推广传播平台,成为政府、专家和公众理性对话的交流平台,成为宣传优秀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成果的展示平台,成为警示历史文化街区破坏事件的监督平台,成为保护各方面积极力量的凝聚平台。

  然而,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依旧面临严峻的形势。这首先表现在不少地方缺乏文化担当责任感,过度依赖房地产开发,在所谓“旧城改造”的名义下,把获取经济利益的矛头指向寸土寸金的历史街区,在未经保护规划论证的情况下,就对历史文化街区随意开发乃至拆除,导致一大批历史文化街区损毁。具体表现在:

  一是“旧城改造”中的盲目开发建设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的破坏。一些城市在开发建设中大拆大建,不仅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组织结构,而且使很多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名街遭到灭顶之灾,使原有的历史街区丧失了传统肌理,失去了特色风貌。

  二是“拆毁真古建,制造假古董”的行为盛行。一些城市在所谓尊重历史的幌子下陆续推出了许多由传统街道改造而成的仿古街区,大批真实的物质文化遗产被拆毁,然后又花费巨资建设假的东西,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沦为失去真实价值和历史信息的“假古董”。

  三是过度旅游和商业开发破坏历史文化街区的文物“原真性”。一些地区仅仅注重历史文化街区的经济功能,而忽略其中应有的文化质量,将历史文化街区中的居民全部迁出,把传统民居改造为游乐场所,使历史文化街区失去了传统的生活方式和习俗,失去了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四是不合理定位改变历史文化街区环境。许多城市的规划设计不是从这个地区的文化特点出发,而是盲目追求新奇特的感观刺激和标新立异的轰动效应,不尊重城市的发展历史,不尊重市民的生活习俗,背离文化遗产保护规律,破坏了历史文化街区原生态环境。

  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管理的基础工作相对于其他文化遗产保护也较为滞后。特别是由于历史欠账和现实管理体制等问题综合交织,使世代居住在历史文化街区内的居民生活水平逐渐与整个社会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形成强烈的反差,制约城市的现代化进程。

  此外,当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法律法规仍然不健全不完善,法规授权的立法工作仍然未能得到落实。因此,必须加快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立法,并且科学地设计保护制度。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真实历史。对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要进行抢救、维修,不得拆除后再造,经过重建的历史文化街区徒有其形,真实的历史信息已然丢失,遗产价值将大打折扣。

  二是要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整体历史风貌。建筑的外观依原貌维修,室内可以按现代生活的要求进行适当改善,增加必要的设施。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也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要求,使历史文化街区活力再生。

  三是要维护历史文化街区功能的延续和历史文化的传承。历史文化街区是活态的文化遗产,不能只保护那些建筑的躯壳,还应该保存它承载的文化,保存文化多样性。因此,保护历史文化街区既要保护遗产、传承文化,又要改善环境、惠及民生。

  四是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共同保护、共同受益的体制机制。首先要强调政府责任,当地政府是文化遗产保护第一责任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要保证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要让原住居民参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涉及历史文化街区的重大事项要注意听取当地居民意见。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中,应贯彻“有机更新”的理念,转变现有的大规模“危旧房改造”模式,抢救已留存不多的历史街区和传统建筑。“有机更新”的核心主张是按照历史文化街区内在的发展规律,顺应街巷肌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通过“有机更新”达到“有机秩序”。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来说,稳妥的更新模式应该是适合当地具体社会经济状况的、充分听取当地居民意见的、循序渐进的、注重差异化和分散化的更新模式,而不是主观和强制性的、一厢情愿的、过于刚性的、一刀切的集中拆迁改造模式,应给居民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具有选择余地的更新方案。

  但是,目前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的制定,缺乏对历史文化街区特色的研究,缺乏针对传统建筑的更新标准,无论是市政管线的选型,还是道路布局的选线,多年来仍然按照一般的城市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缺乏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目标相协调的特殊政策。

  历史文化街区由于地形地貌、街道空间与尺度和建筑布局等方面的特殊性,道路系统往往具有密度高、路幅窄的特点,应采用分散的、小规模的、多样化的交通设施,采取适合传统道路系统和街巷肌理的绿色交通方式,有利于历史街区传统风貌的保护和交通的便利。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区、一座城市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最好见证。同时,作为城市文化遗产保存最完整、最丰富的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寄托了世代生活于此人们的深厚情感,是他们美好的精神家园。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就是保护城市的“根”和“魂”。

  “中国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推介工作是探索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途径的一项重要成果。在当前对历史文化城市进行整体保护难以实现的情况下,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成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它在历史文化城市整体保护与文物单体保护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既是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主要载体,也是将城市单体文物保护整合为集中连片保护的重要措施。

  我们要在认真总结各地近年来历史文化名街保护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和完善全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展示利用的方法手段。如果能够顺利向这一方向努力,相信历史文化名街评选活动将成为铭刻我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前进历程的里程碑。

  (本文为文化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中国文物学会会长、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保护同盟名誉理事长单霁翔在中国历史文化名街保护同盟第二次年会上的讲话,编者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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