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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漓湘路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10-10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漓湘路(开元路互通—东十一线)景观改造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4】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县漓湘路(开元路互通—东十一线)景观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沙县漓湘路

  2.3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工程造价约1800万元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长沙县漓湘路(开元路互通—东十一线)景观改造工程,对该路段的绿化进行局部改建,回填、施工、植土、增大苗木量、增加水电设备等。(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工程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若证书区分等级,则须为壹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如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的,还需具备有效的省级城乡和住房建设厅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1项要求。

  3.4参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1]165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部分采用附表5(2),且只对投标总报价进行评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4年10月10日起在http://www.zbcg.csx.cn/(长沙县招标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长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星沙街道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县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电话:0731-84023024。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县星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谭先生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县星沙开元中路开元鑫景2607

  联系人:杨玲

  电话:0731-84022939、13397610777

  传真:0731-84022939

  温馨提示:长沙县住建局建筑系统诚信管理平台已启用,其诚信评价结果今后将纳入我县招投标管理,请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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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aol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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