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园林新闻 | 规划设计 | 工程 | 植物 | 科技 | 教育 | 法制 | 风景旅游 | 园林城市 | 世界园林 | 风景园林师 | 花木资讯 | 人居环境 | 园林论坛 | 园林博客

浙江省海盐县南北湖草花播种工程招标公告

http://www.chla.com.cn 2014-01-09 来源:必联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浙江省海盐县南北湖草花播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澉招 201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北湖田园观光区草花播种工程 已 经海盐县南北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盐旅投[2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海盐县南北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采用资格后审),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 南北湖田园观光区草花播种工程 ;

  (2)建设地点: 澉浦镇城镇新区纵一路西侧 ;

  (3)招标范围:南北湖田园观光区草花播种工程,主要包括土方细平整、草花播种及二年养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含)内竣工;

  (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草花出芽率达到90%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主管具有园林项目主管叁级及以上资格。

  3.2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已取得嘉兴市外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拟派项目主管已办妥备案手续。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1 月 9 日至 2014 年 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一楼招标代理科报名(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联系人:马思芸,联系电话0573-86287817)。

  4.2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嘉兴市市外施工企业进嘉施工备案证、项目主管资格证书 。上述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全本复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③ 如实填写并递交前 2 年内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附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办妥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按上述4.1条所示时间和地点,持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成本费 贰佰元 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5.2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当向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交金额为 玖仟元 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1 月 20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304会议室( 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海盐县澉浦镇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联系人:陈佳,联系电话:0573-86583168。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hyztb.gov.cn )上发布。

  8 、 有关本项目投标、开标、评标的具体事项,请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海盐县南北湖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澉浦镇南浦路685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沈斌 联系电话:0573-86513768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国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国际紧固件五金城12排南47号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马思芸 联系电话:0573-86287817(传真)

  日期:2014年 月 日

  编制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附表:

  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情况表

  编号

  不良行为记录对象

  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

  不良行为记录公示情况

  【注:可在海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yctc.com)上查询《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盐建[2008]176号)、《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盐建[2008]177号)和《关于实施〈海盐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盐建[2008]218号)。投标单位如无不良行为记录填“无”,如有请如实填写。】

  单位:(公章) 日期:

 

分享到:
编辑:anna
有关  海盐县 南北湖 草花播种 招标  的新闻
更多评论网友评论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评论:
企业服务

热点排行

    热门博文

    论坛热帖



中国风景园林网版权所有 COPY RIGHT RESERVED 2007 - 2012 WWW.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