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县城区公园广场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城区绿化补栽工程公园广场二标段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201311005
采购人名称: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1383150024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东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7168355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城区绿化补栽工程公园广场二标段
施工地点:滦县新城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现场勘察要求)
工期:签订合同后开始施工,2014年5月底前完工。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工程由中标供应商包工包料,投标报价包括苗木费、苗木的栽植费用、浇水、施肥、除杂草、防治病虫害、修剪管理费、各种材料费、防寒费、运输费、施工费、税金等工程完工前所有费用及养护期间的所有养护管理费用及防寒期间的防寒费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未预见事宜,需要增加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追加价款。竞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并提供相关资料。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施工养护能力,包括具有维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投标人资格必须在换取招标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持相关有效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供应商资格预审表”(“供应商资格预审表”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315-7101697,地址:滦县新城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5)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或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
(6)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规模、财务状况、设备情况、施工能力,近2~3年的主要工程业绩等;
(7)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持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11月19日—2013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3年12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招标人名称: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063700
联系电话:0315-7168355
联系人: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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