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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新县岩溶地区林业植被恢复工程

http://www.chla.com.cn 2013-11-18 来源:中华苗木网 作者: 发表评论(0)

  广西大新县岩溶地区林业植被恢复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大新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3年度建设项目(林业植被恢复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发改农经[2013]10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新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广西大新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3年度建设项目(林业植被恢复工程)

  2.2、项目编号:HTGCZB-2013-430

  2.3、建设地点:大新县境内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配套

  3.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并经年审合格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3日至2013年11月19日(正常工作日,北京时间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天怡苑6∕7单元)参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资料报名: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②单位介绍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核查,以上材料不齐不符合报名条件)。

  5.3、招标文件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资料费),售后不退。(不代办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崇左市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天怡苑6∕7单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海特咨询集团工程资讯网(www.ht666666.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崇斌      电 话:0771-7966188      传 真:0771-796618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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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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